悬赏广告是广告人以公开广告的形式要约完成一定的行为并给付一定报酬,行为人以完成该种行为为承诺后,有权获得该报酬的特殊合同形式。所以,悬赏广告的性质实际上是对不特定人发出的要约,只要有人做出承诺的意思表示即可对双方产生约束力。悬赏广告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第一,悬赏广告合同以广告方式为要约的要件。
第二,悬赏广告是有偿合同,报酬的数额是确定的。
第三,悬赏广告是广告人向不特定的任何人发出,不应当有特定的指向。
第四,悬赏广告合同的标的,是悬赏广告中所指定的行为,即悬赏行为。悬赏行为应当是合法的行为,违反法律和公共秩序以及违背善良风俗的行为,不得作为悬赏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