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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九)》对于校车客车司机师傅开车超载或超速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5-07-10 20:48:53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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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责编:张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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