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时政要闻
视频专栏
法制新闻
政法动态
以案说法
今日关注
法制聚焦
综合新闻
社会关注
数智法治
媒体聚焦
智慧司法
民情民生
法治观察
民生热点
警民互动
关于我们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广东
辽宁
吉林
广西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香港
澳门
内蒙古
黑龙江
网站首页
时政要闻
视频专栏
法制新闻
政法动态
以案说法
今日关注
法制聚焦
综合新闻
社会关注
数智法治
媒体聚焦
智慧司法
民情民生
法治观察
民生热点
警民互动
关于我们
复议被申请人与复议机关
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您现在位置 :
首页
>
北京民生热点
复议被申请人与复议机关
2025-07-10 23:14:23
来源:
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字体:
小
大
1、复议被申请人
复议被申请人的确定规则与行政诉讼被告的确定大体一致,仅有一个例外:具体行政行为由派出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做出的,不管其是否享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授权,均以该派出机构为申请人。
2、复议机关
(1)复议被申请人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工作部门的,复议机关是本级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
(2)复议被申请人为地方国家安全机关、全国范围内实行垂直领导的机关(海关、金融、国税、外汇)、县(地)级实行垂直领导的机关(地税、工商、质监、药监、国土资源),复议机关是上一级主管部门;
(3)复议被申请人为省级实行垂直领导的机关(地税、工商、质监、药监、国土资源),复议机关是本级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
(4)复议被申请人为乡级、县级、地级人民政府的,复议机关是上一级政府;
(5)复议被申请人为省部级单位的,复议机关是本单位;
(6)复议被申请人为派出机关(行政公署、街道办事处、区公所)的,复议机关是设立该派出机关的政府;
(7)复议被申请人为地方政府工作部门的派出机构,复议机关是该部门或该部门的本级政府;
(8)复议被申请人为非地方政府工作部门的派出机构,复议机关是直接管理该机构的机关;
(9)复议被申请人为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复议机关是直接管理该组织的机关;
(10)复议被申请人为做出共同行为的数机关,复议机关是共同上一级机关;
(11)复议被申请人为继续行使职权的行政机关(原行为机关被撤销情形下),复议机关是上一级机关。
[责任编辑:张鹏程]
顶部
打印
加入收藏
胜利日时间:习近平总书记同亿万人民共筑新的家国记忆
从胜利阅兵看中国法治:以史为鉴、以法护和平、以治促复兴
新华图讯丨习近平乘检阅车经过金水桥驶上长安街
黄渤海开渔启护航行动 海上安全需法律护航
习近平和彭丽媛为出席2025年上海合作组织峰会的国际贵宾举行欢迎宴会
携手开放合作 同筑共赢之路
时政微观察丨从习主席引用的古语读懂“上合力量”
上合组织天津峰会启幕 法治合作成发展新引擎
今日关注
穷游异国 探索之旅中的法律边界与安全守护
阅兵观礼 "零纸屑" 法治护航公共文明新图景
洛阳老城区领导汉服调研 文旅发展法治新实践
智慧司法
少年公益善举背后:法律边界与保障体系探讨
三类危险二维码暗藏陷阱 法律解读与防范指南
直播间打假封号争议:监督权与平台规制的法律博弈
稻田里的“开学第一课” 将法治种子播种在学生心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