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置 : 首页 > 重庆民生热点

不受法律保护的借贷合同包括内容

发布时间:2025-07-10 23:27:13 来源: 浏览:
【字体大小:
  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

  2、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发法放贷款、非法信托投资、非法融资担保等;按照国务院《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的规定:“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所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3、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

  4、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根据《贷款通则》的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变相融资业务。”企业之间的借合同违反国家金融法规,属于无效合同。

  5、明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合同。

  6、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合同。

  7、高利贷利息。民间借贷的利息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责编:张鹏程

  • 顶部
  •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