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雷霆反腐背后的法治攻坚:以渔船安全整治重塑基层治理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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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雷霆反腐背后的法治攻坚:以渔船安全整治重塑基层治理生态

2026-01-05 11:02:36 来源:剑盾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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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辽宁省围绕渔船安全展开的专项整治与反腐行动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一场由重大安全事故引发的监管风暴,正从海洋延伸至基层治理体系深处,成为观察中国法治建设在基层执行层面如何落地的鲜活样本。

辽宁省雷霆反腐背后的法治攻坚:以渔船安全整治重塑基层治理生态(图1)

安全事故揭开“风浪下的腐败”

2025年10月18日,“辽绥渔35261”船在大连长兴岛海域倾覆,10人失联。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迅速挂牌督办,而这仅仅是近一年来辽宁省海域发生的多起渔船安全事故之一。从2024年10月到2025年11月,多起翻船、沉船事故造成数十人失踪,暴露出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存在严重漏洞。

然而,随着辽宁省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联合调查的深入,更令人触目惊心的事实浮出水面:安全事故背后,往往隐藏着一条完整的“人船港”腐败链条。在“辽绥渔35261”事故中,船主罗某在职务船员配备不齐的情况下,通过向港口管理人员送香烟和现金,轻松取得转港证明和出海许可。这种“花钱买通行”的模式,直接导致了不满足安全条件的渔船违规出海。

全链条腐败:从造船到出海的监管失守

调查显示,渔船安全领域的腐败贯穿“建造-检验-许可-出海”全链条。在2025年11月10日发生的“辽营渔某船”倾覆事故中,调查发现该船从建造到检验多个环节不符合规定,船检环节的公职人员甚至未到实地检验,仅凭照片就为改装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船只核发了证件。

营口市某执法队船检大队副大队长孙某在电视专题片中坦陈:“实际上我们的监管就流于形式,一种形式的认可,你有报告、有证书,或者说我们该走的程序走了,我们就视为工作就做了。”这种形式主义的监管,本质上是对职责的背叛和对生命的漠视。

更令人震惊的是,事故发生后,部分领导干部的第一反应不是组织救援,而是企图掩盖真相。据辽宁日报报道,营口市鲅鱼圈区海洋与渔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徐放,在渔船倾覆后竟安排工作人员与船主串通,要求其“不要报警求救”,这种将官位置于生命之上的行为,暴露了部分基层干部法治意识的严重缺失。

法治视角下的专项整治:从“运动式”到“制度化”的挑战

从2025年10月18日至12月31日,辽宁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渔船安全专项整治立案249人,管护48人,留置61人,130人主动投案;公安机关破获刑事案件84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0人。这场以雷霆之势展开的行动,展示了辽宁省委、省政府打通基层反腐“最后一公里”的决心。

然而,从法治建设的角度看,如何将这种专项整治转化为长效治理机制,是更为深层的挑战。剑盾法律网分析认为,渔船安全领域的腐败问题暴露出三个层面的法治漏洞:一是基层执法自由裁量权过大,缺乏有效监督;二是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不健全,存在监管盲区;三是问责机制偏重于事后追责,事前预防不足。

构建渔业安全生产的法治框架:操作指南与行业洞察

基于对辽宁省渔船安全整治案例的深入分析,剑盾法律网提出构建渔业安全生产法治框架的操作指南:

第一,完善立法与标准体系。 应修订完善渔业安全生产相关法规,明确渔船建造、检验、许可、作业、监管各环节的具体标准和责任主体。特别是要细化船检标准和程序,杜绝“形式检验”和“远程认证”。

第二,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平台。 整合海洋渔业、海事、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资源,建立渔船全生命周期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从造船到报废的全程可追溯。同时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违规船主、船厂和检验人员实施联合惩戒。

第三,创新监督机制。 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渔船检验,打破现有“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监管模式。同时鼓励群众监督,建立便捷的安全隐患举报渠道和奖励机制。

第四,强化基层执法队伍建设。 加大对基层渔业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和法治教育,提高其识别风险、发现问题的能力。同时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将安全监管成效而非罚款数额作为主要考核指标。

第五,推动行业自律与社会共治。 指导成立渔业协会等行业组织,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引导船主、船长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同时加强渔民安全教育,提高其风险识别和自救能力。

基层治理现代化:超越个案的长远思考

辽宁省渔船安全整治案例,虽然源于特定领域的安全事故,但其反映的基层治理问题具有普遍性。剑盾法律网认为,这一案例为我们提供了三方面启示:

首先,基层治理现代化必须坚持法治思维。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不能仅靠运动式整治,更需要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监督制约机制。

其次,安全生产领域的监管必须打破“利益共同体”。当监管者与被监管者形成利益勾连时,监管必然失效。需要通过制度设计,确保监管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最后,基层反腐必须与民生关切紧密结合。渔船安全直接关系到渔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将反腐聚焦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领域,既能增强群众的获得感,也能提高反腐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辽宁省的这场整治行动仍在进行中,其最终效果如何,不仅取决于查处了多少人,更取决于能否建立一套长效治理机制,从根本上消除渔船安全领域的风险隐患。这对于正在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中国而言,无疑是一次重要的实践探索。

(剑盾法律网总编辑 邹添盛)

[责任编辑:沈萌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