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时政要闻
视频专栏
法制新闻
政法动态
以案说法
今日关注
法制聚焦
综合新闻
社会关注
数智法治
媒体聚焦
智慧司法
民情民生
法治观察
民生热点
警民互动
关于我们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广东
辽宁
吉林
广西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香港
澳门
内蒙古
黑龙江
网站首页
时政要闻
视频专栏
法制新闻
政法动态
以案说法
今日关注
法制聚焦
综合新闻
社会关注
数智法治
媒体聚焦
智慧司法
民情民生
法治观察
民生热点
警民互动
关于我们
人民调解委员会所做调解协议的效力
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您现在位置 :
首页
>
福建民生热点
人民调解委员会所做调解协议的效力
2025-07-10 23:23:17
来源:
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字体:
小
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之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人民调解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当事人对调解达成的协议应当履行;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如有违背法律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纠正。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之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
据此,一方当事人不按照调解协议履行,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该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张鹏程]
顶部
打印
加入收藏
李强同葡萄牙总理蒙特内格罗会谈
习近平会见葡萄牙总理蒙特内格罗
尊师重教与法同行 警社联动“护苗”成长
胜利日时间:习近平总书记同亿万人民共筑新的家国记忆
稻田里的“开学第一课” 将法治种子播种在学生心田
从胜利阅兵看中国法治:以史为鉴、以法护和平、以治促复兴
新华图讯丨习近平乘检阅车经过金水桥驶上长安街
黄渤海开渔启护航行动 海上安全需法律护航
今日关注
纱布留体内 11 年致九级伤残 医院被判赔 39 万
2025年汛期黄河调水调沙今天启动
穷游异国 探索之旅中的法律边界与安全守护
智慧司法
高铁车厢吸烟被铐 违法代价需警惕
信用卡三年减 9200 万张 法律视角解权益痛点
地铁抢座纠纷闹上法庭,法律如何定分止争?
90 后博士入职月泄密 两起案例敲响保密警钟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