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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具体情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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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具体情形规定
2025-07-10 22: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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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为进一步保证市场竞争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三条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五)联合抵制交易;
(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同时,第十四条规定:“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三)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责任编辑:张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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