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时政要闻
视频专栏
法制新闻
政法动态
以案说法
今日关注
法制聚焦
数智法治
社会关注
综合新闻
媒体聚焦
智慧司法
民情民生
法治观察
民生热点
警民互动
关于我们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广东
辽宁
吉林
广西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香港
澳门
内蒙古
黑龙江
网站首页
时政要闻
视频专栏
法制新闻
政法动态
以案说法
今日关注
法制聚焦
数智法治
社会关注
综合新闻
媒体聚焦
智慧司法
民情民生
法治观察
民生热点
警民互动
关于我们
办理委托书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您现在位置 :
首页
>
广东民生热点
办理委托书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2025-07-10 22:19:22
来源:
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字体:
小
大
公证机构办理委托代理公证包括委托书公证和委托合同公证,其中以委托书公证最常见。委托书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委托人授权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委托书公证中,委托人的委托是一种单方授权行为。办理委托书公证应提交以下材料:
1、公民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法人申请办理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与委托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
3、涉及夫妻共同委托的事项,应提交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
4、转委托人申请办理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
5、草拟的委托书。
[责任编辑:张鹏程]
顶部
打印
加入收藏
【“十四五”高质量发展答卷】我国卫生健康服务水平持续改善提升
第一观察|胜利纪念日外交,向世界传递信心和力量
李强同葡萄牙总理蒙特内格罗会谈
习近平会见葡萄牙总理蒙特内格罗
尊师重教与法同行 警社联动“护苗”成长
胜利日时间:习近平总书记同亿万人民共筑新的家国记忆
稻田里的“开学第一课” 将法治种子播种在学生心田
从胜利阅兵看中国法治:以史为鉴、以法护和平、以治促复兴
今日关注
法治筑盾平安中国:公安部披露 “十四五” 安全治理成果
校长拦截教师节商业礼品 法治视角看教育纯粹性守护
纱布留体内 11 年致九级伤残 医院被判赔 39 万
智慧司法
破获 16 年拐案:科技助力寻亲与法律守护力量
房产中介售万条信息落网 法治破个人信息贩卖链
高铁车厢吸烟被铐 违法代价需警惕
信用卡三年减 9200 万张 法律视角解权益痛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