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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发布时间:2025-07-10 22:01:0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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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机构,是指为老年人提供养护、康复等综合性服务的机构。
依据《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理办法》第7条规定,设置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办组织具备法人资格;申办个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符合养老服务机构的设置规划;(三)有符合规定的固定场所和设施;其中床位不得少于30张,收养的老年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少于5平方米;(四)有与其规模和服务相适应的资金。
责编:张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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