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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行政行为不服起诉,能否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发布时间:2025-07-10 22:32:33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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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则上,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目的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在没有通过法定程序认定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之前,即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可能会对公共利益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但是,有三种情况下,具体行政行为停止执行,一是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二是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三是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责编:张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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