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时政要闻
视频专栏
法制新闻
政法动态
以案说法
今日关注
法制聚焦
数智法治
社会关注
综合新闻
媒体聚焦
智慧司法
民情民生
法治观察
民生热点
警民互动
关于我们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广东
辽宁
吉林
广西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香港
澳门
内蒙古
黑龙江
网站首页
时政要闻
视频专栏
法制新闻
政法动态
以案说法
今日关注
法制聚焦
数智法治
社会关注
综合新闻
媒体聚焦
智慧司法
民情民生
法治观察
民生热点
警民互动
关于我们
不可复议的案件类型内容
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您现在位置 :
首页
>
贵州民生热点
不可复议的案件类型内容
2025-07-10 23:31:11
来源:
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字体:
小
大
1、人事处理案件
人事处理决定,属于内部行政行为,其救济程序适用《公务员法》第90条的规定,不得申请复议。
2、民事纠纷调解案件
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因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而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因此也不得申请复议,只能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
3、行政裁决案件
行政裁决,在学理上,属于《行政复议法》第8条第2款规定的“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但是,在行政实践中,只有专利方面的行政裁决依法不可以复议。即《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第6条第4、9、10项规定的情形:
(1)专利权人或实施强制许可的被许可人对实施强制许可使用费的裁决不服;
(2)布图设计权利人、非自愿许可取得人对非自愿许可报酬的裁决不服;
(3)布图设计权利人、被控侵权人对布图设计专利权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不服。
4、应由专利复审委员会、商标评审委员会处理或经其处理的案件
[责任编辑:张鹏程]
顶部
打印
加入收藏
【“十四五”高质量发展答卷】我国卫生健康服务水平持续改善提升
第一观察|胜利纪念日外交,向世界传递信心和力量
李强同葡萄牙总理蒙特内格罗会谈
习近平会见葡萄牙总理蒙特内格罗
尊师重教与法同行 警社联动“护苗”成长
胜利日时间:习近平总书记同亿万人民共筑新的家国记忆
稻田里的“开学第一课” 将法治种子播种在学生心田
从胜利阅兵看中国法治:以史为鉴、以法护和平、以治促复兴
今日关注
法治织密阳泉治污网:从铁腕执法到智慧监管
法治筑盾平安中国:公安部披露 “十四五” 安全治理成果
校长拦截教师节商业礼品 法治视角看教育纯粹性守护
智慧司法
预制菜国标出台,“透明化” 重塑餐饮行业格局
破获 16 年拐案:科技助力寻亲与法律守护力量
房产中介售万条信息落网 法治破个人信息贩卖链
高铁车厢吸烟被铐 违法代价需警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