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联合印发《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办法》,残疾退役军人按规定在户籍所在地享受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残疾退役军人在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待遇的基础上,享受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以及参加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但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残疾退役军人,按规定享受城乡医疗救助和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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