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置 : 首页 > 湖北民生热点

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罚金的情形

发布时间:2025-07-10 22:30:08 来源: 浏览:
【字体大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产刑执行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一)据以执行的刑事判决、裁定被撤销的;

  (二)被执行人死亡或者被执行死刑,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三)被判处罚金的单位中止,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四)依照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免除罚金的;

  (五)其他应当终结执行的情形。

  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后,发现被执行人有隐匿、转移财产情形的,应当追缴。

责编:张鹏程

  • 顶部
  •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