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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企业分立、合并,消费者应向谁求得赔偿?

发布时间:2025-07-10 22:31:44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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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六条对此作出了规定: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责编:张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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