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有以下人群:
城镇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常住人口,新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在城市有稳定收入并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及家政、环卫、公交等从业人员。对复原退伍军人(特别是伤病残退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省部级以上劳模家庭、进城农村独生子女户、进城农村二女绝育户、老年人、优抚对象、鳏寡孤独、残疾人、原国民党退伍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见义勇为等符合条件的家庭优先纳入保障。
责编:张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