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置 : 首页 > 辽宁民生热点

离婚时,由于对方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赔偿的情形

发布时间:2025-07-10 23:41:32 来源: 浏览:
【字体大小: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责编:张鹏程

  • 顶部
  •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