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行动获国家重磅政策支持规划土地融合破堵点助力存量空间蝶变与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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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行动获国家重磅政策支持规划土地融合破堵点助力存量空间蝶变与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构建

2026-01-21 11:59:58 来源:剑盾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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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然资源部与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若干措施的通知》,犹如一剂精准的“强心针”与“疏通剂”,直指当前城市更新深入实践中的核心政策堵点,通过强化规划与土地政策的创新融合,为城市内涵式高质量发展、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铺设了清晰的法治化与市场化轨道。这一政策的出台,不仅是对地方实践呼声的积极回应,更是在“十五五”开局之年,对国家关于“大力实施城市更新”战略部署的实质性落地与深化,标志着我国城市更新工作从探索试点迈向系统化、制度化推进的新阶段。

政策精准“拆弹”:破除规划与土地的历史性桎梏

城市更新涉及利益错综复杂,尤其在规划约束与存量土地利用方面,常常面临“想改不能改”、“能用不好用”的困境。此次《通知》的核心亮点,在于以极大的政策灵活性,为这些长期存在的堵点提供了系统性的解决方案,展现了法治框架下的治理智慧。

首先,增强详细规划适应性,引入“正面清单”与“豁免”机制,是破解规划僵化的关键一招。《通知》鼓励各地制定土地混合开发和空间复合利用的正面清单及管控要求,符合清单的可视为符合详细规划。这一举措实质上是为适应新产业、新业态的快速发展,在法定规划体系中开辟了一条“绿色通道”,避免了因规划调整周期长、程序复杂而贻误发展机遇。同时,明确对加装电梯、增设停车充电设施、提升社区公共空间等民生导向的“微更新”项目免于规划许可,极大地简化了审批流程,降低了实施成本,使惠民工程能够更快、更顺畅地落地。这体现了从“管理”到“治理”、从“堵”到“疏”的执政理念转变,旨在激发基层与社会活力。

其次,优化“过渡期”支持政策,为存量资源转型提供宝贵的缓冲空间与确定性。允许利用存量土地和房产发展国家支持产业时,享受不超过5年的过渡期(期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期满符合条件可依法办理新用途手续。这一政策为市场主体盘活闲置低效资产、探索新功能提供了宝贵的试错窗口期和明确的政策预期,有效降低了转型风险,鼓励更多社会资本敢于投入城市更新。它是对市场规律的尊重,也是推动产业升级与空间适配协同发展的务实之举。

再者,在推进存量临时利用、鼓励资源组合供应、创新不动产登记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旨在打通从资源盘活到权益确认的全链条。这些措施有助于将分散的、权属复杂的存量资产进行整合包装,吸引有实力的运营商进行整体策划与长期运营,提升更新项目的综合效益与可持续性。创新登记服务则保障了更新后不动产权利的清晰与稳定,解决了市场主体和居民的后顾之忧。

行业深度转型:城市更新跃升为房地产核心赛道

政策层面的破冰,正深刻重塑着房地产行业的格局与未来。多位行业专家指出,随着我国城镇化进入中后期,房地产行业告别高杠杆、高周转、高增长的“三高”模式,转向高质量发展已成必然。城市更新正是这一转型的核心载体与主要赛道。

一方面,城市更新是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主战场”之一。新模式强调租购并举、增存并重、品质提升和功能优化。《通知》所鼓励的土地混合利用、空间复合开发、社区功能完善,正是对新模式内涵的生动诠释。它推动房地产企业从单纯的“开发商”向“城市运营服务商”转变,业务重心从大规模新建转向对存量资产的精细化改造、运营和价值提升。这不仅有助于消化部分存量资产,更能创造新的增长点,如养老、托育、长租公寓、社区商业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服务领域。

另一方面,政策释放巨大市场空间,要求参与者具备新能力。未来五到十年,城市更新将不再是边缘业务,而是决定企业竞争力的核心领域。这要求参与者不仅要有开发和建设能力,更需具备规划设计、产业导入、金融整合、长期运营和社区营造等综合能力。以一二线核心城市为代表,土地新增供应持续收紧,存量空间的挖潜提质成为满足住房改善、产业升级、公共服务补短板需求的根本途径。《通知》通过政策松绑,正是为了激活这片巨大的“蓝海”。

前瞻洞察与操作指南:迈向高质量可持续更新

展望“十五五”,城市更新行动将向更精细化、多元化、可持续的方向演进。为确保政策红利充分释放,避免新的风险,需关注以下方面:

操作指南层面,地方政府应抓紧制定配套的实施细则与正面清单,确保国家政策精准落地,同时守住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底线。市场主体需深入研究政策,在项目策划阶段就充分考虑混合功能、过渡期利用、长期运营等要求,创新商业模式。社区与居民应积极有序参与,在微更新中表达诉求,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风险防范层面,需警惕政策执行中的偏差。例如,过渡期政策要防范“以租代售”、变相房地产开发或到期后难以退出的风险,需加强过程监管与履约管理。鼓励临时利用的同时,要确保不影响城市长远规划与整体风貌。不动产登记创新需依法依规,严防产生新的权属纠纷。

行业洞察方面,未来的城市更新成功,将更加依赖“多模式创新、多主体参与、多要素保障”的生态系统。政府应更好发挥规划引导、规则制定、公共服务配套作用;国企、民企、金融机构等市场化主体需各展所长;设计师、艺术家、社区工作者等社会力量的价值将愈发凸显。最终目标是形成可复制、可推广、财务可持续的更新模式,让城市不仅“更新”,更能“焕新”与“常新”。

综上所述,此次两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是我国城市更新领域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政策创新。它通过法治化的方式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为存量时代的城市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也为房地产行业转型升级指明了清晰路径。其成功实施,必将有力推动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剑盾法律网总编辑 邹添盛)

[责任编辑:沈萌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