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内卷式竞争新法治路径 典型案例揭示市场监管深层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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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内卷式竞争新法治路径 典型案例揭示市场监管深层逻辑

2026-01-22 11:35:17 来源:剑盾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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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公布的2025年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十大典型案例,标志着中国市场竞争秩序治理进入新阶段。从货拉拉算法定价约谈到光伏行业风险预警,从充电宝缺陷产品召回到新能源汽车质量抽查,这一系列案例不仅展现了监管部门的执法决心,更揭示了在法治框架下构建良性市场竞争生态的系统性思考。

内卷式竞争的法律界定与治理困境

“内卷式竞争”虽非严格法律术语,但其表现形态——通过不合理低价、降低质量标准、限制创新等方式进行的恶性竞争——已触犯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等多部法律法规的核心要义。

市场监管总局竞争政策协调司副司长赵春雷指出的三个特点——注重事前预防、刚柔并济、协同治理——实际上勾勒出了一条从被动执法向主动治理转型的法治路径。这一转型面临的核心挑战在于:如何在鼓励市场竞争与防止恶性竞争之间找到平衡点?如何在保护消费者短期利益与维护行业长期健康发展之间做出权衡?

以货拉拉案为例,平台利用算法不合理压低货运价格的行为,表面上是“技术优化”,实质上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价格挤压。这种行为短期内可能让消费者受益,但长期却会损害司机权益、抑制行业创新,最终导致服务质量下降。市场监管总局的约谈行为,正是基于反垄断法相关规定,在损害后果完全显现前进行干预,体现了“预防为主”的现代监管理念。

柔性监管工具的法律效力与创新运用

此次公布的案例中,约谈、预警、合规指导等柔性监管手段的运用尤为引人注目。这些工具虽不像行政处罚那样具有直接强制力,但其法律效力和实际影响不容小觑。

从法律角度看,约谈等柔性措施至少具有三重功能:一是警示功能,向市场主体明确传达监管红线;二是教育功能,帮助企业理解合规要求;三是证据固定功能,为后续可能采取的强制措施奠定基础。在外卖平台“补贴大战”约谈案例中,监管部门在竞争行为尚未完全演变为垄断协议前介入,既避免了市场剧烈波动,又防止了违法行为固化,这种“早期干预”模式值得在更多领域推广。

剑盾法律网分析指出,柔性监管工具的有效运用需要三个支撑条件:明确的法律授权依据、透明的程序规则、与刚性执法措施的衔接机制。当前,我国在这三方面均有进一步完善空间,特别是在程序透明度和救济途径方面,需要更加细致的制度设计。

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责任体系重构

移动电源召回案例暴露了“内卷式”竞争最危险的后果——安全隐患。当价格战导致产品零售价逼近物料成本线时,企业往往会削减质量管控投入,最终酿成安全事故。

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副局长史新章揭示的深层原因值得法律界深思:如何在法律层面构建阻止“降价降质”恶性循环的机制?当前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虽规定了生产者的质量责任,但对“系统性降低质量标准以参与价格竞争”的行为缺乏针对性规制。

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强化运用,为破解这一难题提供了新思路。通过将召回义务与企业的市场行为直接挂钩,形成“低价竞争可能触发高成本召回”的风险机制,可以从经济理性层面改变企业的决策考量。但这一机制的有效性取决于监管部门的发现能力、调查权力和处罚力度,需要进一步完善缺陷产品信息收集网络、强化调查权限、提高违法成本。

行业协同治理的法律框架构建

“注重协同治理”是此次案例公布的又一亮点。在光伏行业风险预警案例中,监管部门不仅查处违法行为,更通过合规辅导帮助企业建立内部风控体系;在新能源汽车质量抽查中,将监管信息与行业标准制定、消费者教育相结合,形成多方参与的质量提升机制。

这种协同治理模式需要相应的法律框架支撑。首先,需要明确行业协会在标准制定、自律监督方面的法律地位和职责;其次,需要建立企业合规激励制度,对建立有效内控体系的企业给予监管便利;再次,需要完善消费者参与机制,让消费者评价成为影响企业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因素。

剑盾法律网建议,未来可在以下方面推进法律完善:一是制定行业协同治理促进条例,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二是建立企业合规认证制度,通过市场机制奖励合规企业;三是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赋予消费者组织更广泛的诉讼资格,形成对违法企业的社会监督压力。

平台经济竞争规制的算法透明化挑战

货拉拉案反映的平台算法问题,是数字经济时代竞争规制面临的全新挑战。平台通过算法实施的定价、派单、评价等行为,往往具有隐蔽性和复杂性,传统监管手段难以有效识别和干预。

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建立算法透明化和可审计制度。这需要从三个层面推进法律创新:一是在反垄断法实施中明确算法合谋、算法歧视等新型垄断行为的认定标准;二是在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中增加算法透明度要求,强制平台披露影响市场竞争的核心算法参数;三是建立算法备案和审计制度,确保监管部门和第三方机构能够对可能影响竞争的算法进行审查。

前瞻:构建预防内卷式竞争的法律生态系统

综合十大案例揭示的监管思路,未来中国防治内卷式竞争的法律体系可能需要向以下方向演进:

立法层面,考虑制定《公平竞争促进法》,将预防内卷式竞争作为明确立法目标,整合现有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产品质量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则,形成系统化制度安排。

执法层面,建立跨部门协同执法机制,整合市场监管、工信、发改等部门职权,形成对产业链全环节的监管覆盖;同时完善“预警-约谈-处罚”的执法梯度,提高执法精准性。

司法层面,最高法院可通过发布指导案例,明确内卷式竞争相关纠纷的裁判规则,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探索建立竞争法庭,提高审理专业性。

守法层面,推动企业建立全面竞争合规体系,将竞争合规纳入公司治理核心范畴;加强竞争法律宣传和教育,提高全社会公平竞争意识。

整治内卷式竞争不仅是市场监管部门的任务,更是全社会共建良好市场生态的系统工程。通过法治方式引导竞争从“价格战”转向“价值战”,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才能最终实现消费者福利持续改善、行业健康发展的双赢局面。

市场监管总局此次公布的十大典型案例,为这一转型提供了实践样本和思考起点。随着相关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执法经验的持续积累,中国有望走出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市场竞争秩序治理之路,为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法治基础。

(剑盾法律网总编辑 邹添盛)

[责任编辑:黄超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