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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刘俊海:短视频违规引流盯上老年人,如何破局维权?|聚焦短视频乱象治理

发布时间:2025-07-04 18:37:22 来源:正义网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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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以“中医养生”“国学文化”等为噱头的短视频,备受中老年群体关注。其中,大部分视频诱导用户非理性消费。这些违规引流营销的短视频侵害了用户哪些权益?如何维权?为此,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刘俊海。

记者:打着“中医养生”“国学文化”旗号的短视频违规引流,诱导老年人非理性消费,主要侵害了老年人哪些权益?

刘俊海:这类行为直接侵害老年消费者四大核心权利:知情权,通过夸大疗效、虚构成分等手段,隐瞒产品真实信息;选择权,利用信息不对称,使老年人在误导下被迫消费;公平交易权,以高价销售劣质产品,违反等价有偿原则;安全保障权,“三无”产品缺乏质量保障,可能危及健康安全。

记者:违规账号常通过“换马甲”(注销后重新注册)来逃避处罚。现有机制在追溯这类利用短视频引流获客的主体身份上存在哪些漏洞?如何根治?

刘俊海:违规账号“注销-重注册”屡禁不止,暴露三大机制缺陷:第一,身份验证宽松,部分平台允许虚拟身份或借用他人信息注册,违规成本极低;第二,跨平台数据孤岛,各平台用户数据不互通,违规者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第三,实际控制人难追溯,账号注册人与实际使用者不一致,导致处罚对象错位。

解决这些问题,一是要建立黑名单跨平台共享机制,由监管部门牵头整合违规账号数据,建立“失信账号数据库”,对违规主体实施跨平台注册限制;二是要强化平台主体责任,推行实名认证+生物识别(如人脸识别),禁止同一身份信息重复注册多账号,提高“换马甲”成本。

记者:部分短视频为有效引流,会组织水军进行夸大效果的评论,平台如何处理“标题党”式虚假评论?

刘俊海:对商家购买、诱导炮制具有广告性质的虚假或夸大疗效的“标题党”评论,平台必须依据广告法,运用关键词过滤等技术主动识别、及时删除或显著标注为“广告”。平台不能以“保留评价”为由放任虚假广告信息传播,技术上完全能做到有效筛查。同时,还应建立信用惩戒机制,对多次发布虚假评论的账号,实施限流、封号等措施,并将相关数据报送监管部门,纳入企业信用档案。


责编:邹添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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