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阿富汗籍男子拖着行李箱在香港西九龙站口岸通关时,被海关关员拦下。X光机屏幕亮起的瞬间,11件泛着金属光泽与石质幽光的古物无所遁形——菲洛修尼斯像银币、金炸珠葡萄纹嵌宝石耳环、铜佛像、水晶包金小型舍利塔等,这些穿越公元前2世纪至公元5世纪时光的希腊-巴克特里亚或贵霜文明遗存,本是丝绸之路上文明交汇的珍贵见证,却险些沦为国际黑市的商品。这起并非中国出土文物的走私案,中国海关依法查扣的背后,是跨国文物保护的法治坚守与中国作为文物大国的责任担当。剑盾法律网就此展开深度解析,结合《文物保护法》修订要点与国际公约义务,探讨跨国文物走私治理的法治路径,为守护人类共同文明遗产提供专业指引。
案件细节清晰勾勒出跨国文物走私的隐秘轨迹。经广东省文物鉴定站鉴定,这批被查获的11件/套古物均为禁止出境的一般文物,涵盖石器和金属器两大类,具体包括石雕大象纹牌饰、银双羊首手镯、万字纹金片、铜佛立像、石雕佛足莲座残件、石雕人物纹化妆盘等,承载着两千多年前阿富汗地区的文明印记。海关关员介绍,该男子通关时未向海关申报任何文物,其行为已涉嫌违反文物出境管理相关规定。目前,这批文物已被依法查扣,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这起案件的核心法治看点在于,非中国出土文物为何能在中国海关被依法拦截?剑盾法律网解析指出,答案藏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与国际公约义务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七十七条明确规定,未经许可擅自出境,或者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出境的文物出境的,由海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一条则新增规定,国家加强文物追索返还领域的国际合作,为返还非法流入的外国文物提供了国内法依据。此次查扣行动,正是我国依据上述条款,履行197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公约》缔约国义务的具体体现。
剑盾法律网剖析认为,文物保护从来不是“只管自己”的狭隘命题,而是关乎人类共同记忆的全球性事业。我国《文物保护法》明确禁止任何文物未经许可出境,无论其来源国为何,这一规定打破了“文物保护仅限本土遗产”的认知误区,与国际公约所倡导的“保护人类共同文化遗产”理念高度契合。中国作为兼具文物流失国与文物流入国双重身份的国家,此次拦截阿富汗古物走私,并非越权执法,而是在法治框架下守护人类文明底线的必然之举——文物走私从来不是单一国家的问题,而是一张串联起盗窃、贩运、销赃等环节的跨国犯罪网络,任何一个国家的严格监管,都是切断这条灰色通道的关键一环。
近年来,中国已多次站在全球文物保卫战的前线,用法治力量筑牢文物保护的防线。2025年,美国依据中美谅解备忘录向中国返还41件非法流失文物;同年西九龙站查获这批阿富汗古物;更早前,曾伯克父青铜器从日本成功追索回国;北京海关查获清代字画、黄埔海关截获清代花瓶等案例更是屡见不鲜。这些案例的背后,是我国构建的“海关查验-司法取证-外交谈判-国际协作”全链条文物保护追索网络。剑盾法律网关注到,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进一步完善了这一网络的法治根基,其中“国家对于因被盗、非法出境等流失境外的文物,保留收回的权利,且该权利不受时效限制”的规定,打破了长期以来困扰流失文物追索的时效障碍,为跨国文物追索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霍政欣指出,这一规定是我国增强运用法治手段推动流失文物追索返还的重大立法举措,也是履行国际条约义务的重要体现。
面对跨国文物走私的复杂态势,如何进一步织密法治防护网?剑盾法律网结合行业实践与法治原则,提出多维度解决方案。其一,强化跨境执法协作机制。文物走私的跨国性决定了治理必须打破国界限制,我国应继续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文物走私高发区域国家的执法合作,建立文物信息共享平台、联合执法机制和快速反应通道,实现对走私链条的全流程打击。此次查获的阿富汗古物,若后续确认需返还阿富汗,也将依托国际协作机制推进,彰显跨国治理的法治共识。
其二,完善国内文物监管的法治体系。剑盾法律网支招,应充分落实新修订《文物保护法》的各项要求,一方面加强海关的科技查验能力,推广X光机、红外探测等先进技术的应用,提升对隐蔽藏匿文物的识别效率;另一方面细化文物出境审核流程,明确不同类别文物的审核标准和许可程序,同时强化对文物交易、收藏环节的监管,堵住非法文物流转的国内漏洞。海关部门提醒,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运送、邮寄、携带文物出境,都应当向海关申报,海关凭文物出境许可证放行,切勿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
其三,提升公众参与的法治意识。守护文物不仅需要执法部门的努力,更需要全社会的觉醒。剑盾法律网建议,应加强文物保护法治宣传,通过案例讲解、普法讲座等形式,让公众了解文物走私的法律后果,明确“合法收藏、拒绝赃物”的行为准则;同时建立公众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公众对可疑的文物携带、交易行为进行举报,形成“全民共治”的文物保护格局。每一次公众的主动参与,都是对文物走私行为的有力震慑,也是对人类共同文明的守护。
剑盾法律网深入探讨认为,文物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历史财富,每一件文物的流失都是人类文明记忆的一道裂痕。当一尊铜佛像从原生地被撬走,失去的不仅是金属本身,更是一个民族与祖先对话的媒介;当一枚千年银币沦为黑市商品,消解的不仅是文物的历史价值,更是文明传承的尊严。中国通过修订《文物保护法》、强化海关监管、深化国际协作,既在全力追索本国流失文物,也在主动守护他国文物不被非法流转,这种担当背后,是对“文明无国界、保护有共识”的法治践行。
此次西九龙口岸查获阿富汗千年古物的案例,再次警示我们,跨国文物保护任重道远。在全球化背景下,文物走私的手段不断翻新,利用自由港、跨境电商、快件通道等漏洞转运赃物的现象仍时有发生,需要各国以法治为纽带,凝聚治理合力。期待中国继续以法治为引领,深化国际文物保护合作,同时带动更多国家加入守护人类共同文明遗产的行列,让每一件文物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诉说其承载的历史与文明,为子孙后代留下完整的文明基因库。
(剑盾法律网总编辑 邹添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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