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时政要闻
视频专栏
法制新闻
政法动态
以案说法
今日关注
法制聚焦
数智法治
社会关注
综合新闻
媒体聚焦
智慧司法
民情民生
法治观察
民生热点
警民互动
关于我们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海外
网站首页
时政要闻
视频专栏
法制新闻
政法动态
以案说法
今日关注
法制聚焦
数智法治
社会关注
综合新闻
媒体聚焦
智慧司法
民情民生
法治观察
民生热点
警民互动
关于我们
旅游经营者出现违约情形,旅游者向谁主张赔偿
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您现在位置 :
首页
>
河北民生热点
旅游经营者出现违约情形,旅游者向谁主张赔偿
2025-07-10 20:59:59
来源:
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字体:
小
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七十一条,由于地接社、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违约的,由组团社承担责任;组团社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地接社、履行辅助人追偿。
由于地接社、履行辅助人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游者可以要求地接社、履行辅助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组团社承担赔偿责任;组团社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地接社、履行辅助人追偿。但是,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四)组团社,是指与旅游者订立包价旅游合同的旅行社。
(五)地接社,是指接受组团社委托,在目的地接待旅游者的旅行社。
(六)履行辅助人,是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或者自然人。
[责任编辑:张鹏程]
顶部
打印
加入收藏
千舟竞发争 “鲜”!东海全面开渔 壮观场面喜迎丰收季
时政微观察丨让世界正气充盈、乾坤朗朗
政策效果继续显现 主要数据指标总体平稳——透视8月我国经济运行态势
【“十四五”高质量发展答卷】我国卫生健康服务水平持续改善提升
第一观察|胜利纪念日外交,向世界传递信心和力量
李强同葡萄牙总理蒙特内格罗会谈
习近平会见葡萄牙总理蒙特内格罗
尊师重教与法同行 警社联动“护苗”成长
今日关注
河南小伙投资虚拟货币被骗欠债,抵押姐夫新车陷入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法治筑盾平安中国:公安部披露 “十四五” 安全治理成果
校长拦截教师节商业礼品 法治视角看教育纯粹性守护
智慧司法
嘎子谢孟伟穿警服直播带货引全网热议 云南警方介入 公众人物法律边界再受关注
“十四五” 农业农村发展锚定法治底色 土地承包延包与宅基地管理守护农民核心权益
九毛九调出港股通 连锁餐饮合规经营再受检视
预制菜国标出台,“透明化” 重塑餐饮行业格局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