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时政要闻
视频专栏
法制新闻
政法动态
以案说法
今日关注
法制聚焦
数智法治
社会关注
综合新闻
媒体聚焦
智慧司法
民情民生
法治观察
民生热点
警民互动
关于我们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海外
网站首页
时政要闻
视频专栏
法制新闻
政法动态
以案说法
今日关注
法制聚焦
数智法治
社会关注
综合新闻
媒体聚焦
智慧司法
民情民生
法治观察
民生热点
警民互动
关于我们
案件执行中法院对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计算标准
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您现在位置 :
首页
>
河北民生热点
案件执行中法院对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计算标准
2025-07-10 21:00:23
来源:
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字体:
小
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如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问题的批复》规定:
一、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时,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二、执行款不足以偿付全部债务的,应当根据并还原则按比例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与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但当事人在执行和解中对清偿顺序另有约定的除外。
具体计算方法
(1)执行款=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迟延履行期间。
[责任编辑:张鹏程]
顶部
打印
加入收藏
千舟竞发争 “鲜”!东海全面开渔 壮观场面喜迎丰收季
时政微观察丨让世界正气充盈、乾坤朗朗
政策效果继续显现 主要数据指标总体平稳——透视8月我国经济运行态势
【“十四五”高质量发展答卷】我国卫生健康服务水平持续改善提升
第一观察|胜利纪念日外交,向世界传递信心和力量
李强同葡萄牙总理蒙特内格罗会谈
习近平会见葡萄牙总理蒙特内格罗
尊师重教与法同行 警社联动“护苗”成长
今日关注
河南小伙投资虚拟货币被骗欠债,抵押姐夫新车陷入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法治筑盾平安中国:公安部披露 “十四五” 安全治理成果
校长拦截教师节商业礼品 法治视角看教育纯粹性守护
智慧司法
嘎子谢孟伟穿警服直播带货引全网热议 云南警方介入 公众人物法律边界再受关注
“十四五” 农业农村发展锚定法治底色 土地承包延包与宅基地管理守护农民核心权益
九毛九调出港股通 连锁餐饮合规经营再受检视
预制菜国标出台,“透明化” 重塑餐饮行业格局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