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汛期以来,北京多地遭遇特大暴雨及洪水侵袭,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面临严峻挑战。房屋损毁、车辆被淹、广告牌坠落、林木折断等事故频发,随之而来的法律问题也引发广泛关注:损失由谁承担?遗失物如何追回?保险能否理赔?责任如何界定?剑盾法律网为您梳理关键法律知识点,助力灾后维权有据可依。
房屋在暴雨中损毁,风险由谁承担?根据《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房屋转移占有即视为交付。因此,若已实际交房,即便未办理过户,损失风险也由买方承担;反之,则由开发商或原业主负责。需强调的是,自然灾害属不可抗力,不产生赔偿责任,但政府救援与社会救助体现的是人道关怀,而非法律责任。
对于灾后出现的遗失物、漂流物,权利归属同样有法可依。《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确,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遗失物,但若物品经拍卖或从正规经营者处购得,权利人请求返还时须支付受让人合理费用。拾得人应依法将物品送交公安或通知权利人,擅自占有可能构成侵占。权利人追索时效为两年,逾期将丧失返还原物请求权。
车辆被水浸泡能否获赔?自2020年车险改革后,发动机涉水损失已纳入车损险保障范围。只要投保了车损险,因暴雨导致的车辆损失(含发动机进水)均可申请理赔。但需注意:车辆未年检或涉水熄火后二次启动造成的损坏,保险公司有权拒赔。事故发生后,车主应第一时间报案并保留现场证据。
若行人被户外广告牌或折断林木砸伤,管理人或所有人需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附属设施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不能证明无过错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树木折断致人受伤,林木所有人或管理人同样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面对自然灾害,我们无法阻止其发生,但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明晰权责、减少纠纷。了解规则,方能从容应对。
(剑盾法律网总编辑 邹添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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