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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朗特机器人薪资纷争:法律框架下的公司治理审视

发布时间:2025-08-10 10:19:34 来源:剑盾法律网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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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投资圈一则关于伯朗特机器人的消息引发轩然大波。业内知名的伯朗特机器人发布董事会决议公告,“审议未通过《关于总经理固定月工资 200 万元的议案》”,这一消息震惊行业。随后,投资方之一君岚投资通过伯朗特官方公众号发布致全体股东公开信,直指董事长尹荣造靠制度设计掏空公司、羞辱股东,并号召股东投票修改公司章程,将尹荣造清除出公司。
公开资料显示,伯朗特机器人成立于 2008 年 5 月,专注机器人和机械手研发,曾挂牌新三板后又被终止挂牌。董事长尹荣造因 “万亿市值目标” 和 “百亿定增” 闻名,君岚投资则是其第十大股东。
矛盾源于 8 月 7 日伯朗特机器人发布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显示,《关于总经理固定月工资 200 万元的议案》提议自 2025 年 8 月起,总经理固定月工资为 200 万元,最终该议案以 1 票同意、4 票反对未获通过。而据君岚投资代表人李博铮透露,此前尹荣造还提交过一项惊人提案:未来十年公司全部净利润减去一块钱后的所有资金,作为他个人奖金。
从法律层面来看,公司治理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剑盾法律网相关专家指出,公司管理者若利用制度设计,以不合理手段侵占公司利益,损害股东权益,可能涉嫌违反《公司法》中关于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规定。尹荣造提出的高额薪资及奖金提案,在公司业绩下滑的背景下,难免引发股东对其掏空公司的质疑。
君岚投资在公开信中还提及,尹荣造在公司初期通过资本操作获得控制权,排挤技术团队和核心管理层,并将资金转移至其控制的 “荣造一号基金”,完成对公司治理结构的 “私有化”。2025 年 4 月,尹荣造修改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须从与伯朗特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在职人员中产生,这一举措在投资人看来,限制了股东派出董事代表捍卫权益的权利。
目前,尹荣造控制的荣造一号基金已完成清算,投票权回归原始出资人手中。这一变化使得股东有机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调整。君岚投资呼吁股东在 8 月 18 日的临时股东大会上表决同意修改公司章程、恢复正常治理结构的相关议案。
此次伯朗特机器人的薪资纷争事件,为其他企业在公司治理方面敲响了警钟。在法治社会中,公司的决策和运营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任何损害股东权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审视和市场的质疑。
(剑盾法律网总编辑 邹添盛)

责编:周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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