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时政要闻
视频专栏
法制聚焦
政法动态
以案说法
今日关注
法制新闻
数智法治
社会关注
数据法眼
媒体聚焦
智慧司法
民情民生
法治观察
民生热点
警民互动
关于我们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广东
辽宁
吉林
广西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香港
澳门
内蒙古
黑龙江
网站首页
时政要闻
视频专栏
法制聚焦
政法动态
以案说法
今日关注
法制新闻
数智法治
社会关注
数据法眼
媒体聚焦
智慧司法
民情民生
法治观察
民生热点
警民互动
关于我们
人民调解委员会所做调解协议的效力
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您现在位置 :
首页
>
上海民生热点
人民调解委员会所做调解协议的效力
2025-07-10 23:23:17
来源:
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字体:
小
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之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人民调解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当事人对调解达成的协议应当履行;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如有违背法律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纠正。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之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
据此,一方当事人不按照调解协议履行,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该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张鹏程]
顶部
打印
加入收藏
从胜利阅兵看中国法治:以史为鉴、以法护和平、以治促复兴
新华图讯丨习近平乘检阅车经过金水桥驶上长安街
黄渤海开渔启护航行动 海上安全需法律护航
习近平和彭丽媛为出席2025年上海合作组织峰会的国际贵宾举行欢迎宴会
携手开放合作 同筑共赢之路
时政微观察丨从习主席引用的古语读懂“上合力量”
上合组织天津峰会启幕 法治合作成发展新引擎
总书记西藏行丨记者手记:看北斗星不迷路 跟党幸福
今日关注
阅兵观礼 "零纸屑" 法治护航公共文明新图景
洛阳老城区领导汉服调研 文旅发展法治新实践
深度剖析:新版英语教材真的“难倒众生”?
智慧司法
喀铁公安:“警”然有序 站好“护学岗”
抗战胜利 80 周年 和平传承的法治守护与实践
29 岁林宇借姐弟恋诈骗千万 普陀检方已公诉
14 人侵犯华为芯片技术获刑 商业秘密保护再敲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