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 14 所民办本科补录仍缺额,广西四轮征集志愿不限分数线”——2025 年高考招生季,多地民办高校多轮征集志愿后仍未招满的现象引发关注。澎湃新闻披露,湛江科技学院经三次征集志愿后仍缺 2900 余人,云南更是启动第六轮征集志愿,民办高校 “招生难” 问题愈发严峻。从法律视角看,这一现象不仅是教育资源供需的矛盾,更涉及民办高校办学合规性、学生权益保障、转型退出机制等多重法律议题。剑盾法律网结合《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条例,拆解招生难背后的法治逻辑,为高校与学生提供法律参考。
一、招生难背后的合规审视:收费与宣传的法律边界
此外,招生宣传的合规性也不容忽视。此前湛江科技学院发布《严正声明》,对 “登记填报录取可获助学金” 的虚假信息辟谣,并向公安机关报警。剑盾法律网提示,这一事件暴露了民办高校招生宣传的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教育机构的广告不得含有 “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 等内容。若民办高校自行或允许第三方发布虚假助学金、就业承诺等信息,不仅需承担行政处罚(如罚款、责令改正),若学生因虚假宣传报考并遭受损失,还可能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面临赔偿诉求。
二、学生权益保障:未招满与办学质量的法律关联
对学生而言,若入学后发现民办高校存在办学质量问题(如承诺专业停开、师资与宣传不符),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一是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二条,要求院校退还学费、住宿费等费用;二是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调解,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院校违约,赔偿因教育质量不达标导致的就业竞争力下降等间接损失。剑盾法律网强调,学生需留存好招生简章、缴费凭证、课程表、师资信息等证据,为维权提供支撑。
三、民办高校转型的法律路径:特色办学与退出机制
[责任编辑:李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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