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时政要闻
视频专栏
法制聚焦
政法动态
以案说法
今日关注
法制新闻
数智法治
社会关注
数据法眼
媒体聚焦
智慧司法
民情民生
法治观察
民生热点
警民互动
关于我们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广东
辽宁
吉林
广西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香港
澳门
内蒙古
黑龙江
网站首页
时政要闻
视频专栏
法制聚焦
政法动态
以案说法
今日关注
法制新闻
数智法治
社会关注
数据法眼
媒体聚焦
智慧司法
民情民生
法治观察
民生热点
警民互动
关于我们
假冒身份招摇撞骗:法律亮剑斩断 “头衔崇拜” 滋生的歪风
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您现在位置 :
首页
>
上海以案说法
假冒身份招摇撞骗:法律亮剑斩断 “头衔崇拜” 滋生的歪风
2025-08-10 16:28:21
来源:剑盾法律网
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字体:
小
大
近期,“阮少平” 冒充 “中国科学院院士”、“余鹏翔” 假冒 “国务院参事” 相继被拆穿身份造假,此类事件并非个例。过去几年,骗子利用假身份在学校、企业、医院、行业论坛等场所招摇撞骗,这背后折射出的 “头衔” 饥渴和 “帽子” 崇拜现象,不仅助长了歪风邪气,更触碰了法律红线,亟待依法整治。
从法律层面来看,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知名机构人员招摇撞骗,已涉嫌违法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国务院参事” 属于国家机关相关职务,“中国科学院院士” 是国家设立的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冒充此类身份进行活动,无论是否谋取经济利益,其行为本身已破坏了国家机关和权威机构的公信力,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必须依法严肃处理。
剑盾法律网指出,除了刑事处罚外,此类行为还可能涉及民事侵权责任。若骗子利用假身份与相关机构签订合同、开展合作,导致机构或他人财产损失,受害人可依据《民法典》主张撤销合同、要求赔偿损失等。同时,被冒充的机构或个人,有权要求造假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维护自身名誉权。
值得深思的是,骗子能够屡屡得手,与部分地方和机构存在的 “头衔崇拜” 密切相关。一些单位为了追求所谓的 “档次”“影响力”,对来访人员的身份审核流于形式,甚至主动迎合 “头衔”,这为骗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剑盾法律网认为,要从根源上杜绝此类现象,涉事机构必须增强自律,建立严格的身份核验机制,摒弃 “唯头衔论” 的错误观念,将注意力放在实际能力和真实贡献上。
相关部门的监管与澄清责任同样不可或缺。对于假冒身份的行为,主管部门应及时核实并公开澄清,避免虚假信息误导社会公众,同时加强对各类论坛、活动的规范引导,督促举办方履行审核义务。一旦查实身份造假,必须依法依规从严处理,让骗子付出沉重代价,形成强大震慑。
全社会也应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破除 “头衔迷信”,理性看待各类荣誉称号和职务身份。唯有如此,才能铲除骗子生存的土壤,让 “靠实力说话” 成为社会共识。
法律的威严不容挑战,任何试图通过假冒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通过法律的亮剑、机构的自律和社会的觉醒,方能斩断 “头衔崇拜” 滋生的歪风,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剑盾法律网总编辑 邹添盛)
[责任编辑:周红霞]
顶部
打印
加入收藏
从胜利阅兵看中国法治:以史为鉴、以法护和平、以治促复兴
新华图讯丨习近平乘检阅车经过金水桥驶上长安街
黄渤海开渔启护航行动 海上安全需法律护航
习近平和彭丽媛为出席2025年上海合作组织峰会的国际贵宾举行欢迎宴会
携手开放合作 同筑共赢之路
时政微观察丨从习主席引用的古语读懂“上合力量”
上合组织天津峰会启幕 法治合作成发展新引擎
总书记西藏行丨记者手记:看北斗星不迷路 跟党幸福
今日关注
阅兵观礼 "零纸屑" 法治护航公共文明新图景
洛阳老城区领导汉服调研 文旅发展法治新实践
深度剖析:新版英语教材真的“难倒众生”?
智慧司法
喀铁公安:“警”然有序 站好“护学岗”
抗战胜利 80 周年 和平传承的法治守护与实践
29 岁林宇借姐弟恋诈骗千万 普陀检方已公诉
14 人侵犯华为芯片技术获刑 商业秘密保护再敲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