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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民生热点
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的要求
发布时间:2025-07-10 21:45:4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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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应当掩盖食品腐败变质;
(二)不应当掩盖食品本身或者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
(三)不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四)不应当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五)在达到预期的效果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用量;
(六)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应当在制成最后成品之前去除,有规定允许残留量的除外。
责编:张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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