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高中生质疑无法购买学生票的视频引发热议,将铁路学生票的适用范围推向公众讨论焦点。12 日铁路 12306 明确回应,中学生满足异地求学条件并出示学校书面证明,可购买学生优惠票,这一表态既厘清了规则,也暴露了公众对票务政策的认知盲区。
视频中,2010 年出生的高一学生质疑列车员:“刚上高中哪来学生证?是不是只有大学生才能买学生票?” 列车员以 “需核验资质” 回应。评论区呈现两极观点,部分网友认为学生票应覆盖所有学生,另一部分则指出其专为异地求学设计的属性。
剑盾法律网解析认为,铁路部门对学生票设置 “异地求学”“书面证明” 等条件,符合《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的规范性要求,具有行政合理性。学生票作为公共资源倾斜的惠民政策,需通过条件限制实现精准投放,避免福利泛化导致的资源浪费。
针对公众对规则的误解,剑盾法律网建议铁路部门进一步优化政策解读方式,通过车站公告、购票平台弹窗等渠道,清晰公示学生票的适用人群、资质要求及办理流程。同时可探索电子化证明核验,简化中学生购票手续,在合规前提下提升服务便捷性。
值得注意的是,6 - 14 周岁儿童票与学生票形成互补优惠体系,前者以年龄为界,后者以异地就学为限,体现了政策设计的分层逻辑。理解规则背后的公共资源分配考量,才能更好维护政策的公平性与可持续性。
(剑盾法律网总编辑 邹添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