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8 月 20 日,习近平总书记乘专机抵达拉萨,出席西藏自治区成立 60 周年庆祝活动。高原之上,洁白哈达传递祝福,各族群众齐声高呼 “总书记,扎西德勒!”,这一温馨场景不仅是西藏 60 年发展成就的生动缩影,更折射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下,法治建设为西藏稳定发展、民生改善提供的坚实保障。剑盾法律网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规,解读西藏 60 年法治建设的实践成果,剖析法治在维护民族团结、保障公民权利、推动社会进步中的核心作用。
宪法保障: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法律根基
西藏自治区的成立与发展,始终以宪法和法律为根本遵循。《宪法》第四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这一规定为西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享有法定自治权奠定了宪法基础。
剑盾法律网解读,西藏自治区成立 60 年来,始终在宪法框架下行使自治权,既保障了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又充分结合本地实际推动发展。例如,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二十条,“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该上级国家机关应当在收到报告之日起六十日内给予答复。” 西藏自治区在生态保护、文化传承、民生政策等领域,通过合法的 “变通执行”,制定了符合高原实际的地方性法规,如《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既落实了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又契合了西藏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体现了 “法治统一性” 与 “地方适应性” 的有机结合。
法治实践:从权利保障到发展赋能的全方位覆盖
60 年来,西藏的法治建设始终围绕 “保障公民权利、推动社会发展” 展开,在经济、文化、民生等领域形成了全方位的法治保障体系,这也是西藏实现 “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生改善” 的关键支撑。
一是公民基本权利的平等保障
《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保障本地方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剑盾法律网指出,西藏在法治实践中,将这一规定落到实处:在司法领域,西藏各级法院、检察院普遍使用藏汉双语审理案件、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少数民族群众 “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参与司法活动” 的权利;在教育领域,西藏推行 “藏汉双语教育体系”,制定《西藏自治区双语教育条例》,确保少数民族学生既掌握国家通用语言,又传承民族语言文化,这一实践既符合《宪法》“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 的规定,也为公民平等享有受教育权提供了法治保障。
此外,在人身权、财产权、劳动权等基本权利保障上,西藏与全国保持一致,通过严格执行《民法典》《劳动法》等法律,确保各族群众在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享有平等权利。例如,西藏全面落实《社会保险法》,建立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体系,2024 年西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 99.5%,这一成果的背后,是法治对 “公民社会保障权” 的刚性保障,让各族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二是经济发展的法治化赋能
西藏的经济发展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通过完善市场经济领域的法律法规,优化营商环境,吸引投资、推动产业升级。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十一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根据本地方的财力、物力和其他具体条件,自主地安排地方基本建设项目。” 西藏自治区依托这一自治权,制定了《西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 “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在要素获取、标准制定、经营运行等方面享受平等待遇”,依法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例如,针对西藏特色的旅游业、高原特色农牧业,西藏通过立法规范行业发展,打击 “欺客宰客”“虚假宣传” 等违法行为,既维护了消费者权益,也为产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法治环境,2024 年西藏接待游客量突破 6000 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 580 亿元,这一数据背后离不开法治对市场秩序的维护。
同时,国家通过 “西部大开发”“对口支援西藏” 等政策,依法保障对西藏的资金、技术、人才支持,《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五十八条明确 “上级国家机关从财政、金融、人才等方面帮助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促进产业结构升级”,这些政策的落实均以法律为依据,确保支持措施 “依法推进、稳定可持续”,为西藏经济从 “输血” 向 “造血” 转变提供了法治支撑。
三是社会稳定与安全的法治守护
社会稳定是西藏发展的前提,而法治是维护稳定的根本手段。西藏严格执行《反分裂国家法》《国家安全法》等法律,依法打击破坏民族团结、危害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注重通过法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剑盾法律网解读,西藏建立了 “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 联动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通过《西藏自治区人民调解条例》规范调解程序,2024 年西藏各类调解组织共化解矛盾纠纷 1.2 万件,调解成功率达 98%,这一实践既减少了诉讼案件,又通过 “柔性调解” 维护了社会关系,体现了 “法治保障稳定、稳定促进发展” 的良性循环。
此外,西藏在宗教事务管理上坚持 “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 的原则,依据《宗教事务条例》制定《西藏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依法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同时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确保宗教活动在法律范围内开展。截至 2024 年,西藏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达 1700 余处,平均每 1500 余名藏族人口就有一座寺庙,这一数据充分证明,西藏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在法治框架下得到了充分保障。
剑盾法律网解析:西藏法治建设的启示与未来方向
西藏 60 年的法治建设实践,为民族地区法治发展提供了重要启示,也为未来进一步推进法治西藏建设指明了方向。剑盾法律网从 “法治统一性与地方适应性”“权利保障与发展赋能”“法治建设与民族团结” 三个维度,解析西藏法治建设的核心经验:
启示一:坚持 “法治统一性” 与 “地方适应性” 相结合
西藏的法治实践表明,民族地区的法治建设必须在宪法和国家法律框架下进行,确保 “国家法制统一”,同时充分发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势,通过 “变通执行”“制定地方性法规” 等合法方式,适应本地实际需求。这种 “统一与灵活” 的结合,既维护了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又让法律更好地服务于民族地区的发展,是民族地区法治建设的核心原则。
启示二:以 “权利保障” 为核心,让法治惠及民生
西藏的法治建设始终围绕 “人” 的需求展开,从双语司法保障到社保体系完善,从营商环境优化到宗教信仰自由保护,每一项法治实践都直指 “保障公民权利、改善民生福祉”,这让法治不再是抽象的条文,而是各族群众能切身感受到的 “公平正义”。未来,西藏可进一步完善民生领域的法治保障,如制定《西藏自治区高原特色医疗保障条例》,针对高原病防治、医疗资源配置等问题提供更精准的法律支持,让法治更好地回应群众需求。
启示三:以 “法治” 促进民族团结,筑牢共同奋斗基础
法治是维护民族团结的 “基石”。西藏通过法治保障各民族平等权利、规范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让 “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有了法律支撑。未来,西藏可进一步加强 “民族团结进步” 领域的法治建设,如将民族团结进步要求纳入地方性法规,明确各部门、各行业促进民族团结的责任,同时通过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各族群众的 “法治意识” 和 “民族团结意识”,让法治成为民族团结的 “黏合剂”。
站在西藏自治区成立 60 周年的新起点,法治建设仍是西藏实现 “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 的关键。未来,西藏需继续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完善地方性法规体系,提升司法公信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让法治成为推动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的 “根本保障”,让各族群众在法治轨道上共同迈向更加美好的生活。
(剑盾法律网总编辑 邹添盛)
责编:李锦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