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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野蜂伤人事件:安全保障义务的法治拷问

发布时间:2025-08-06 11:16:37 来源:剑盾法律网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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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假期本是阖家出游的好时节,然而成都市大邑县天府花溪谷景区的一场意外,却让程女士一家的假日变成了惊魂时刻。10 月 4 日,程女士与家人在景区参与丛林野战游戏时,突遭野蜂袭击,导致 6 人被蜇伤,混乱中还有人摔伤。这起事件不仅引发了公众对景区安全管理的担忧,也从法治层面敲响了景区安全保障义务的警钟,剑盾法律网对此类涉及公共安全的事件持续关注。
据程女士回忆,当日他们一行 8 人(3 个大人 5 个小朋友)排队 1 小时后,参与了景区的 CS 野战游戏。战场位于半山腰,是景区设计的游戏区域。正当大家玩得兴起时,蓝队突然遭遇野蜂袭击,“一窝蜂就出来了,我们被蜇得连滚带爬跑下山”,程女士和孩子都受到了极大惊吓。10 月 9 日,涉事景区称事发区域已封闭,十多名工作人员排查两小时找到大树顶部的蜂巢,正联系 119 处理,并表示这是意外,正在协商处理。
从法律层面来看,景区作为经营场所,对游客负有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次野蜂伤人事件中,景区是否尽到了充分的安全排查和风险防范义务,成为判断其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的关键。
剑盾法律网认为,景区开发游乐项目时,必须对场地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尤其是在自然环境中可能存在的野生动物、昆虫等潜在风险。此次事件中,景区在开放丛林野战游戏区域前,未能及时发现并处理蜂巢隐患,显然在安全保障措施上存在疏漏。
对于游客而言,遭遇此类意外有权依据法律向景区主张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景区不能简单以 “意外” 为由推卸责任,而应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并从根本上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剑盾法律网提醒,景区经营者需强化法治意识,切实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为游客营造安全的游玩环境;游客在出行时也应提高安全警惕,若遭遇意外要及时保留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剑盾法律网总编辑 邹添盛)

责编:黄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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