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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人诉讼
发布时间:2025-07-10 22:4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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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代表人诉讼制度也称为群体诉讼,是指在同一案件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10人以上的民事诉讼。由于群体诉讼人数众多,让每一个成员都参加诉讼实际上已不可能,而只能由其选出代表进行。故这类诉讼称为代表人诉讼。代表群体参加诉讼的人,称为诉讼代表人。
责编:张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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