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体不同。行纪合同主体具有限定性,行纪人只能是经有关国家机关批准经营行纪业务的商事主体;而委托合同的主体比较宽泛;
(二)性质不同。行纪合同是商事合同,委托合同是民事合同;
(三)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业务;委托合同以委托人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业务;
(四)行纪人自行负担办理委托事务的费用支出;受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支付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五)行纪人有介入权,即可以自买自卖;受委托人禁止自买自卖;
(六)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为一方当事人,直接享有合同权利承担合同义务;受委托人在与第三方订立合同时,委托人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七)行纪合同是有偿合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也可以是无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