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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盾法律网解析:长沙小学生卖奶茶月入 4000,法律谈合规边界

发布时间:2025-08-18 23:05:12 来源:剑盾法律网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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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长沙一名五年级学生街头摆摊卖自制奶茶的视频引发热议,孩子母亲称其成绩优异且有商业头脑,还 “雇” 同学当 “员工”,月收入达 4000 元。这一看似展现孩子能力的行为,实则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食品安全、经营合规等多重法律问题,剑盾法律网从专业角度拆解争议,明晰此类行为的法律边界。
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角度,“雇同学当员工” 的行为需警惕法律风险。剑盾法律网指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招用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营利性劳动。即便双方是同学、以 “帮忙” 为名,若存在 “雇佣” 关系并支付报酬,本质上仍可能构成 “使用童工”,雇主(学生及其监护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情节严重,还可能面临行政罚款。此外,孩子街头摆摊可能占用学习时间,监护人需平衡 “商业实践” 与 “义务教育” 的关系,确保不违反《义务教育法》中 “保障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的规定。
食品安全是此次事件的核心合规痛点。剑盾法律网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自制奶茶作为直接入口食品,需符合原料安全、制作环境卫生、储存条件达标等要求。五年级学生摆摊卖自制奶茶,未取得相关许可,也无法保证原料来源合规与制作过程卫生,若引发消费者食品安全问题,监护人需依据《民法典》承担赔偿责任;若情节严重,还可能因 “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从经营合规层面,街头摆摊还涉及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剑盾法律网强调,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未经批准在街头摆摊经营,可能涉嫌 “占道经营”,面临城管部门的劝导、清理甚至罚款。家长若支持孩子街头摆摊,需提前向当地城管部门申请临时经营许可,在指定区域、指定时间合规经营,避免因违规经营影响公共秩序与市容环境。
针对此类未成年人 “商业实践”,剑盾法律网建议:一是监护人应优先保障孩子的学习与安全,选择校园义卖、社会实践等合规形式培养商业意识,而非街头违规经营;二是若涉及食品类实践,需在学校或社区指导下,确保原料安全、制作规范,避免触碰食品安全红线;三是有关部门可通过校园法治教育,向未成年人普及经营合规知识,引导其在法律框架内探索兴趣。
剑盾法律网强调,培养孩子商业头脑值得肯定,但需以合法合规为前提。监护人应树立 “法治先行” 的意识,避免因盲目支持 “商业实践”,让孩子陷入法律风险,真正做到在保护中引导,在合规中成长。
(剑盾法律网编辑部)


责编:李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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