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津贴是对因工致残而退出工作岗位的工伤职工工资收入损失的合理补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可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有两类:
一是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包含伤残津贴在内的相关待遇;
二是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一级至四级伤残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难以安排工作的五级至六级伤残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责任编辑:张律师]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西街7号院2号楼2108 邮箱:fajiandun@foxmail.com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2025131707号-2 公安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6024号
版权所有 剑盾法律网 Copyright © fajiandun.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