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42号)第八条规定,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对于网约车经营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明确经营范围、经营区域、经营期限等,并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第二十二条规定,网约车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超出许可的经营区域的,起讫点一端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网约车运输证的具体运营区域按照网约车企业取得许可明确的经营区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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