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18 日,网民反映重庆市九龙坡区一餐馆员工用小桶回收厨余废油,引发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担忧。次日,涉事火锅店老板称员工系新入职且属私自行为,九龙街道市监所介入调查后确认,餐馆未重复使用废油且与有资质回收公司签有协议,涉事员工私自将废油卖给环卫公司作燃料。目前,市监所已下达整改通知,餐馆对员工停工并承诺加强培训。剑盾法律网结合案件细节与相关法规,解析厨余废油处置的法律规范与企业责任。
从法律合规角度看,餐馆需对厨余废油处置负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等规定,餐饮企业产生的厨余废油(餐厨废弃物)需交由具备资质的单位统一回收处置,严禁私自处理、倒卖或回流餐桌。剑盾法律网分析,本案中餐馆虽与合规回收公司签约,履行了基础合规义务,但员工私自回收售卖废油,暴露出企业在内部管理上的漏洞 —— 未对员工进行充分的合规培训,也未建立有效的废油处置监督机制,导致违规行为发生。虽未造成废油回流食品环节,但仍违反了 “餐厨废弃物规范处置” 的管理要求,市监所下达整改通知具有法律依据。
涉事员工的行为虽未触及刑事犯罪,但需承担相应责任。剑盾法律网指出,员工私自售卖厨余废油,若未从中谋取大额利益且未造成食品安全风险,主要由企业按内部规章制度处理(如停工、处罚);若其售卖对象不具备资质,或存在将废油回流食品领域的意图,则可能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面临行政处罚。本案中员工将废油卖给环卫公司作燃料,未造成严重危害,故以企业内部处理为主,但也为其他餐饮从业者敲响警钟:个人不得擅自处置工作中接触的餐厨废弃物,需严格遵守企业与法律规定。
监管部门的处理体现了 “合规引导与风险防控” 并重的原则。剑盾法律网解读,市监所未简单处罚餐馆,而是在确认 “无废油回流” 的前提下,通过下达整改通知督促企业完善管理,既避免过度追责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又通过整改要求强化企业合规意识。这种处理方式符合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的监管思路,也为类似事件的处理提供了参考:优先核查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风险,再根据责任划分(企业管理漏洞、员工个人违规)采取针对性措施。
此案也为餐饮企业提供了合规提示。剑盾法律网建议,餐饮企业需建立三项机制:一是 “资质对接” 机制,确保与具备资质的回收公司长期合作,留存回收记录备查;二是 “内部培训” 机制,定期对员工开展餐厨废弃物处置合规培训,明确违规后果;三是 “监督巡查” 机制,对废油产生、存放、交接环节全程监督,防止员工私自处理。同时,企业应将废油处置规范纳入员工手册,通过奖惩制度强化执行,从源头杜绝违规行为。
厨余废油处置事关食品安全与公共卫生,本案虽未造成严重危害,但暴露的管理漏洞值得警惕。只有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监管部门强化日常巡查、员工遵守合规要求,才能构建餐厨废弃物规范处置的闭环,守护公众 “舌尖上的安全”。
(剑盾法律网总编辑 邹添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