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法,是法治社会的基石,是衡量法治成效的关键标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蕴含着丰富且深刻的守法思想,如璀璨星辰,照亮了当代法治建设的道路。
民生富足是守法的物质根基。管子说:“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 当民众生活无忧,才有条件和心境去遵守法律。若民生艰难,饥寒交迫,守法便如空中楼阁。在当代,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民生,将人民幸福生活视为最大人权,为法律的顺利推行筑牢了物质基础。
道德教化是守法的重要途径。孔子警示 “不教而杀谓之虐”,历代统治者和思想家重视对民众的法制宣传与道德教化。通过传播 “博爱”“德义” 等观念,提升民众道德水准,进而养成守法习惯。其中,“孝道” 意义非凡,恪守孝道之人,行事谨慎,能减少违法犯罪。
法律良善是守法的前提条件。“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古代学者强调法律要遵天理、依人情、顺民心。恶法会让民众失去守法意愿,只有良法才能赢得民众的尊重与敬畏。
执法严明是守法的保障。“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法律的生命力和权威在于实施,只有做到法出必行、公平公正,民众才会敬畏法律,实现 “刑期无刑”。
官吏守法是关键。“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 执法者的素质和行为,直接影响法律的实施效果和民众的守法意识。提升执法者的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是当代法治建设的关键任务。
在当代法治建设中,深入挖掘和弘扬传统法律文化中的守法思想,将其与现代法治理念相结合,有助于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促进全社会形成自觉守法的良好风尚。(邹添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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