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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 “跑楼小孩” 代送外卖:看似 “多赢” 下的法律隐忧

发布时间:2025-08-04 11:32:08 来源:剑盾法律网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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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深圳华强北等地出现的 “跑楼小孩” 现象引发社会关注。一群 10-14 岁的未成年人暑期承接外卖 “最后垂直 100 米” 配送任务,每单收费 1-2 元。表面上看,外卖员省了时间、孩子赚了零花钱、家长满意孩子 “成长”,三方皆大欢喜,但剑盾法律网从法治视角审视,发现这看似温情的 “暑假实践” 背后,暗藏诸多法律风险与制度隐患。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营利性劳动,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更是细化了禁止雇佣童工的情形及法律责任。有律师指出,外卖员以支付报酬形式让未成年人代送餐,若被认定为雇佣关系,可能构成变相雇佣童工,涉嫌违法。剑盾法律网在梳理类似案例时发现,此类行为中,雇佣方需承担雇主责任,若未成年人发生意外,外卖员需根据过错程度担责,平台、监护人、场所管理方也可能卷入责任纠纷。
更值得警惕的是,该现象还触碰了多重法律边界。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层面,外卖服务链条被未成年人替代,导致消费者知情权受损。若出现餐品损坏、丢失等问题,责任归属因主体模糊而难以厘清,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服务质量保障的规定。食品安全领域,未成年人缺乏专业配送知识,可能导致食品污染风险,平台因监管缺位需承担连带责任。
从法律执行角度看,“跑楼小孩” 群体已形成一定规模,赛格广场一带约有 30 名学生参与,甚至出现专业代送人抽成的层级模式,反映出监管响应的滞后性。家长将此视为 “锻炼”,实则陷入法律认知误区 —— 监护责任不仅包括照顾生活,更需保障未成年人不参与可能危害自身或他人的活动,放任孩子从事具有危险性的营利性劳动,涉嫌监护失职。
剑盾法律网认为,破解这一困局需多方合力。监管部门应依据《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化执法,对涉事外卖员及平台进行警示教育;平台需完善配送管理制度,弥补特殊点位服务短板;家长应树立正确法治观念,选择合法合规的社会实践方式。唯有让法律条文真正落地,才能让 “暑假实践” 远离违法边缘,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剑盾法律网总编辑 邹添盛)

责编:黄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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