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将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 2025 年底。剑盾法律网结合公告内容,为公众解读此项政策背后的法律要点与权益保障。
根据公告,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 1 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可享受出售现住房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退税优惠。若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纳税人可获全额退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则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已缴个税。例如,市民张先生 2024 年 5 月以 100 万元出售住房,缴纳个税 2 万元,同年 10 月以 120 万元购置新房,因其新购金额超过原售房金额,可全额退还 2 万元个税;若张先生新购住房金额为 80 万元,则按 80%(80 万 ÷100 万)的比例,退还 1.6 万元个税。
剑盾法律网强调,享受该政策需满足两个关键条件:一是出售与新购住房须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即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的全部行政区划;二是出售与新购住房的纳税人需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这一规定确保政策精准惠及有真实住房改善需求的居民,防止政策滥用。
在退税办理流程上,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及其他相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退税。剑盾法律网建议,纳税人务必妥善保存交易凭证,如网签备案合同、完税证明等,以便顺利申请退税;同时,关注当地税务部门与住建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若所在地区已实现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信息实时共享,税务审核流程将更为便捷高效;暂未实现信息共享的地区,纳税人应积极配合税务部门,确保及时提供准确信息,保障退税权益。
此项延续政策旨在缓解居民改善住房的资金压力,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剑盾法律网提醒,纳税人应充分了解政策细节,合理规划住房换购安排,依法依规享受政策红利,在改善居住条件的同时,维护自身合法税收权益。(剑盾法律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