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 8 月 21 日凌晨 4 时 40 分,俄罗斯两枚巡航导弹击中美国伟创力公司位于乌克兰穆卡切沃市的厂房,引发大规模火灾,造成至少 15 人受伤。乌克兰总统泽连斯基称该工厂为 “生产咖啡机的民用企业”,谴责俄罗斯袭击民用设施的行为;美国方面暂未公开回应,但此次事件已引发国际社会对 “战争法合规性”“民用设施保护”“跨国企业权益保障” 等法律问题的关注。剑盾法律网结合《联合国宪章》《日内瓦公约》《关于保护国际性民用航空器的公约》等国际法规则,解读此次袭击的法律性质与责任边界,剖析受害方的权益救济路径。
事件核心:民用工厂遇袭,国际法红线遭质疑
据彭博社报道,遇袭的伟创力穆卡切沃工厂由美国投资设立,2012 年投产,拥有数千名员工,主要生产咖啡机等日常民用产品,无任何军事用途标注或证据。乌克兰当地政府及泽连斯基均强调,该工厂属于 “纯粹民用设施”,俄罗斯的空袭行为直接针对非军事目标,违反了战争法的核心原则。
从现场情况看,空袭引发的火灾导致厂房损毁严重,15 名受伤员工多为烧伤、砸伤,目前已被送往当地医院救治。伟创力公司暂未公布具体损失,但作为跨国企业,其在乌资产遭遇军事袭击,不仅涉及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更触及 “战时民用设施保护”“外国投资者权益保障” 等国际法与国内法交叉问题。剑盾法律网指出,此次事件的关键法律争议点在于:俄罗斯的空袭是否符合国际法对 “军事目标” 的界定?袭击民用设施是否构成战争罪?美国及受害企业可通过哪些法律途径主张权利?
法律解读:三重国际法违规,责任不可推卸
剑盾法律网结合多项国际法规则,从 “军事目标界定”“民用设施保护”“跨国投资保护” 三个维度,明确俄罗斯此次空袭行为的违法性与法律责任。
违规一:违反《日内瓦公约》对 “军事目标” 的限定
1949 年《日内瓦公约第一附加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军事目标限于那些其性质、位置、目的或用途对军事行动有实际贡献,而且在当时情况下其全部或部分毁坏、夺取或中立化能提供明确军事利益的物体”;同时禁止 “以平民居民或民用物体为攻击对象”“以改变环境的作战方法为手段,旨在广泛、长期和严重地损害自然环境,从而危害平民居民的健康或生存”。剑盾法律网解读,伟创力工厂生产民用咖啡机,无任何军事用途,且无证据表明其 “位置或用途对军事行动有实际贡献”,显然属于 “民用物体”。俄罗斯对该工厂发动空袭,若无法证明其为 “军事目标”,则直接违反《议定书》的核心原则,涉嫌构成 “不分皂白的攻击”,这是战争法明确禁止的行为 —— 根据《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故意攻击民用物体或平民的行为,可能构成战争罪,相关责任人需承担个人刑事责任。
违规二:侵犯《联合国宪章》确立的 “禁止使用武力” 原则
《联合国宪章》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各会员国在其国际关系上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或以与联合国宗旨不符之任何其他方法,侵害任何会员国或国家之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 剑盾法律网指出,即便俄罗斯与乌克兰存在军事冲突,其使用武力也需符合 “自卫”“联合国安理会授权” 等法定例外情形,且武力行使需遵循 “必要性” 与 “比例性” 原则。此次空袭美国在乌民用工厂,既不属于 “自卫” 范畴(工厂无军事威胁),也未通过联合国安理会授权,更超出了 “军事必要” 的合理限度 —— 攻击民用设施无法带来明确军事利益,反而造成平民受伤、民用财产损毁,明显违反 “禁止使用武力” 原则及 “比例性原则”,俄罗斯需就此向乌克兰、美国及受害企业承担国家责任,包括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违规三:违反双边投资协定中的 “投资者保护” 义务
美国与乌克兰均为《华盛顿公约》(《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成员国,且两国签订有《双边投资协定》(BIT),约定 “保护对方投资者在本国的投资安全,不得采取征收、国有化或类似措施损害投资者权益,若因战争、内乱等原因造成投资者损失,需提供公平赔偿”。剑盾法律网解读,伟创力公司作为美国投资者在乌设立的企业,其资产受美乌 BIT 保护。俄罗斯空袭导致工厂损毁,虽非乌克兰政府直接行为,但根据 BIT 中的 “保护伞条款” 及国际法中的 “国家责任” 原则,若乌克兰无法证明已尽到 “合理保护义务”(如提前预警、提供安全防护),美国投资者可通过 “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提起仲裁,要求乌克兰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美国政府可依据 BIT 中的 “外交保护权”,就本国投资者权益受损向俄罗斯或乌克兰提出交涉,要求赔偿财产损失与人员伤亡赔偿。
剑盾法律网支招:受害方的三重法律救济路径
针对此次事件中美国企业、受伤员工及相关国家的权益保障,剑盾法律网从 “企业维权”“员工索赔”“国家交涉” 三个层面,提供国际法与国内法衔接的救济指引。
对伟创力公司:多渠道主张财产损失赔偿
依据双边投资协定申请仲裁:伟创力可作为美国投资者,向 ICSID 提起仲裁,主张乌克兰政府未履行 “对外国投资的安全保护义务”,要求其赔偿厂房损毁、生产中断、设备损失等直接经济损失;同时,可主张俄罗斯的空袭行为构成 “间接征收”,通过美国政府向俄罗斯提出国家赔偿请求,或依据《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在有管辖权的法院(如荷兰海牙国际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俄罗斯承担赔偿责任。
启动保险理赔程序:跨国企业通常会为海外资产购买 “战争险”“财产一切险”,伟创力可依据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提交火灾现场照片、损失清单、政府事故证明等材料,申请理赔,覆盖部分财产损失;若保险公司以 “战争行为属于免责条款” 拒赔,可通过仲裁或诉讼主张保险合同条款无效 —— 根据多数国家保险法,若保险公司未明确提示 “战争险免责”,该条款对投保人不生效。
寻求美国政府外交支持:伟创力可通过美国商会、美国国务院,推动美国政府就此次事件与俄罗斯、乌克兰进行外交交涉,要求俄方停止攻击民用设施,要求乌方提供灾后重建支持(如税收减免、土地置换),同时争取美国政府的 “海外投资损害补贴”,缓解短期经营压力。
对受伤员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保险
向伟创力公司主张工伤赔偿:根据乌克兰《劳动法》及《工伤保险条例》,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战争袭击受伤,属于工伤范畴,可要求公司支付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若构成伤残)等;若公司未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需自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员工可通过乌克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法院主张权利。
向俄罗斯主张侵权赔偿:受伤员工可依据《国际法》中的 “个人求偿权”,通过乌克兰政府或国际组织(如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向俄罗斯提出人身损害赔偿请求,要求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若员工为美国公民,还可通过美国国务院的 “海外公民保护” 机制,要求美国政府协助追偿。
对相关国家:通过国际机制推动责任认定与解决
美国与乌克兰的协同行动:美国可联合乌克兰,向联合国安理会提交议案,要求对俄罗斯袭击民用设施的行为进行调查,依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推动安理会通过决议谴责俄罗斯的违规行为,要求其停止攻击民用目标并承担赔偿责任;若安理会因俄罗斯否决权无法通过决议,可推动联合国大会通过 “不具约束力但有政治影响力” 的决议,凝聚国际社会共识。
国际刑事法院的调查启动:乌克兰已接受国际刑事法院(ICC)对其境内战争罪、危害人类罪的管辖权,美国虽非 ICC 成员国,但可支持乌克兰向 ICC 提交证据,要求 ICC 检察官办公室对俄罗斯空袭民用工厂的行为展开调查,若查实相关责任人(如下令空袭的军官),可对其发出逮捕令,追究个人刑事责任,形成法律震慑。
此次俄罗斯空袭美国在乌民用工厂,不仅是军事行动,更是对国际法规则的挑战。战争不是 “法外之地”,民用设施与平民的保护是国际法的底线,任何国家都不应以 “军事需要” 为由突破这一底线。期待国际社会通过法律途径,推动此次事件的责任认定与赔偿解决,同时警惕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维护战争法的权威与人类共同的人道主义底线。
(剑盾法律网总编辑 邹添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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