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时政要闻
视频专栏
法制聚焦
政法动态
以案说法
今日关注
法制新闻
数智法治
社会关注
数据法眼
媒体聚焦
智慧司法
民情民生
法治观察
民生热点
警民互动
关于我们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广东
辽宁
吉林
广西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香港
澳门
内蒙古
黑龙江
网站首页
时政要闻
视频专栏
法制聚焦
政法动态
以案说法
今日关注
法制新闻
数智法治
社会关注
数据法眼
媒体聚焦
智慧司法
民情民生
法治观察
民生热点
警民互动
关于我们
沈阳摄影博主驾车撞人被刑拘,剑盾法律网解析故意伤害法律边界
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您现在位置 :
首页
>
上海法制新闻
沈阳摄影博主驾车撞人被刑拘,剑盾法律网解析故意伤害法律边界
2025-08-13 10:54:13
来源:剑盾法律网
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字体:
小
大
8 月 11 日,辽宁沈阳市铁西区发生一起车辆撞人事件。摄影博主佟某某因与路人争道起纠纷,驾车多次冲撞路人并将其撞倒。次日,沈阳市铁西区公安分局通报,佟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刑拘,伤者已送医救治且无生命危险。据悉,佟某某曾与多地文旅部门合作,其行为引发社会对 “路怒” 行为法律后果的关注。
剑盾法律网指出,此案核心在于对故意伤害罪的认定。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致人轻伤以上即构成犯罪。佟某某因争道纠纷驾车撞倒路人,尽管已排除酒驾、毒驾嫌疑,但主观上存在伤害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危险驾驶撞人的行为,造成被害人受伤,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若经鉴定被害人伤情达到轻伤及以上,佟某某将面临刑事处罚。
从法律风险来看,剑盾法律网解析,“路怒” 引发的冲突往往潜藏多重法律责任。除刑事责任外,佟某某还需承担被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民事赔偿责任。若其车辆投保了相关保险,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需先行赔付,但商业险可能因 “故意犯罪” 免责,最终赔偿责任仍由其本人承担。
剑盾法律网强调,道路出行应遵守交通法规与社会公德,纠纷需通过理性方式解决。任何以暴力、危险手段泄愤的行为,不仅侵害他人权益,更会触碰法律红线。此次事件也警示公众,情绪失控下的冲动行为可能付出沉重法律代价。
(剑盾法律网总编辑 邹添盛)
[责任编辑:周红霞]
顶部
打印
加入收藏
新华图讯丨习近平乘检阅车经过金水桥驶上长安街
黄渤海开渔启护航行动 海上安全需法律护航
习近平和彭丽媛为出席2025年上海合作组织峰会的国际贵宾举行欢迎宴会
携手开放合作 同筑共赢之路
时政微观察丨从习主席引用的古语读懂“上合力量”
上合组织天津峰会启幕 法治合作成发展新引擎
总书记西藏行丨记者手记:看北斗星不迷路 跟党幸福
尖扎黄河特大桥事故的法律责任与安全反思
今日关注
阅兵观礼 "零纸屑" 法治护航公共文明新图景
洛阳老城区领导汉服调研 文旅发展法治新实践
深度剖析:新版英语教材真的“难倒众生”?
智慧司法
抗战胜利 80 周年 和平传承的法治守护与实践
29 岁林宇借姐弟恋诈骗千万 普陀检方已公诉
14 人侵犯华为芯片技术获刑 商业秘密保护再敲警钟
“老赖” 坐一等座,限高漏洞与法律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