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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永信事件:宗教法治化治理的重要警示

发布时间:2025-07-28 14:45:31 来源:剑盾法律网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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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永信事件:宗教法治化治理的重要警示(图1)

2025 年 7 月 27 日,少林寺管理处发布通报,直指住持释永信涉嫌挪用侵占项目资金及寺院资产、长期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并育有私生子,目前正接受多部门联合调查。次日,中国佛教协会宣布注销其戒牒,这一事件不仅震动佛教界,更成为检验我国宗教法治化治理的重要标尺。

一、法律框架下的双重追责

从法律层面看,释永信的行为可能触犯《刑法》第 271 条职务侵占罪与第 272 条挪用资金罪。根据公开信息,少林寺作为宗教活动场所,属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范的社会团体法人,其资产属于全体信众共有。若释永信利用住持职权将寺院资金用于个人投资(如 2022 年 4.52 亿元商业地块竞拍)或奢靡消费,将构成对法人财产权的严重侵害。此前类似案例显示,宗教场所管理人员因白条报销、私设小金库等行为被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刑事责任,而此次涉及金额巨大,若查证属实,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宗教戒律层面,中国佛教协会依据《汉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第十三条,对违反法律和戒律的教职人员可撤销资格并注销戒牒。这一程序与《宗教事务条例》中 “宗教活动不得违反法律” 的原则高度契合,体现了宗教团体内部自律与国家法治的衔接。

二、宗教商业化的监管盲区

释永信主导的少林寺商业化模式曾被视为 “文化传播创新”,但其名下关联 18 家企业、掌控 706 个商标的商业版图,暴露出宗教场所财务管理的深层漏洞。根据《宗教事务条例》第五十二条,宗教团体财产应 “用于与其宗旨相符的活动”,但少林寺部分资金流向与宗教目的关联性存疑。例如,2022 年竞拍商业地块的主体 “河南铁嵩科技” 成立仅两周,且由释永信实际控制,此类操作涉嫌违反非营利组织的财产使用限制。法律专家指出,宗教场所的商业化需严格遵循 “非分配约束” 原则,即资产收益不得用于个人分配。而少林寺长期未公开审计报告、资金使用缺乏透明度,恰是滋生职务犯罪的温床。此次事件或将推动《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的进一步细化,例如引入第三方审计、强化宗教事务部门的财务监管职权。

三、法治原则的刚性彰显

此次事件中,多部门联合调查(涵盖公安、审计、宗教事务等)的启动,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即便释永信曾拥有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等多重身份,仍需接受法律的全面审查。这与 2015 年调查中 “证据不足” 的结论形成鲜明对比,反映出我国司法体系对宗教领域腐败问题的零容忍态度。值得关注的是,中国佛教协会主动注销释永信戒牒的决定,并非单纯的宗教纪律处分,而是与法律程序形成呼应。根据《汉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教职人员若触犯法律,宗教团体有义务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并取消其资格。这一机制既维护了宗教团体的自治权,又确保其活动不脱离法治轨道。

四、宗教治理的未来启示

释永信事件揭示了宗教法治化治理的两大核心命题:其一,如何平衡宗教文化传承与商业开发的边界?其二,如何构建宗教场所的权力制衡机制?从法律实践看,《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已明确要求宗教场所建立民主管理组织、实行财务公开,但在执行层面仍需细化操作规范。例如,可借鉴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引入独立董事或监事制度,防止 “一把手” 权力过度集中。此外,对宗教教职人员的行为监督,需建立跨部门的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将违法信息纳入社会征信体系,从源头遏制腐败。

五、结语

释永信事件不是个案,而是宗教领域现代化进程中诸多矛盾的集中爆发。唯有坚持 “国法大于教规” 的原则,通过完善法律制度、强化监管合力,才能确保宗教活动在法治框架内健康发展。正如《宗教事务条例》开篇所述:“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以及其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 这一底线,既是对宗教信仰的真正守护,也是对法治中国建设的庄严承诺。(剑盾法律网总编辑 邹添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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