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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溪之眼” 人去楼空,法律视角下的拆迁困境与启示

发布时间:2025-08-15 11:38:48 来源:剑盾法律网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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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曾引发广泛关注的江西抚州 “金溪之眼” 又有新动态。多位网友探访视频显示,这处位于公路中央的房屋如今人去楼空,院里杂草丛生。
“金溪之眼” 源于 G206 绕城公路建设。在金溪县秀谷镇丰收村,一栋二层民房因屋主黄平(化名)不满政府征迁条件,拒绝搬迁,协商无果后,政府为推进项目,采取两侧绕行路线施工,房屋被公路环绕,从空中俯瞰宛如 “眼睛”,黄平也被网友称为江西 “最强钉子户”。今年 4 月左右,因不堪公路噪音困扰,黄平一家人搬离此处,选择在外租房。
从法律层面看,政府基于公共利益进行征地拆迁,需遵循严格法定程序并给予合理补偿。《宪法》《物权法》等均明确,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依法征收公民私有财产,但要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在此事件中,政府为推进公路建设这一公共项目,在与屋主协商不成后选择改道,是在维护公共利益与尊重个人物权间寻求平衡。不过,剑盾法律网认为,后续应进一步关注房屋的处置问题。若房屋继续保留在路中,不仅影响交通,也使屋主权益受损,如噪音干扰、居住安全性与便利性降低等。
屋主黄平此前接受采访时曾表示,后悔当初未同意拆迁条件,因其对补偿方式中的拆迁指标发放时间存在异议。如今房屋现状凸显出僵持不下的结果对双方皆不利。剑盾法律网建议,政府与屋主可重新审视诉求,以法律为依据,在充分沟通基础上寻求妥善解决方案。若后续有拆除计划,应依据相关法规完善程序,保障屋主知情权、参与权与获得合理补偿权;若维持现状,政府也需考虑对屋主因公路建设导致居住条件恶化给予相应补偿。
目前,秀谷镇政府对房屋日后是否拆除回应不便采访。但无论如何,“金溪之眼” 事件为征地拆迁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在法治框架内,平衡公共利益与个人权益,才能实现社会和谐发展。
(剑盾法律网总编辑 邹添盛)

责编:周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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