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东站站内商店停售泡面一事引发广泛热议。有网友发帖称,广州东站候车厅商店已不见泡面踪影,取而代之的是捞面、拌面等产品。8 月 14 日,南都 N 视频记者实地走访证实了这一情况,多家便利店店员均表示已按要求停售泡面。不仅如此,白云站站内商店同样没有泡面出售,而广州南站也一直未售卖过方便面。
广州东站对此回应,站内目前开行的均为动车组列车,依据国铁集团《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方便面属于可能严重影响列车环境卫生的食品。为维护高铁车站及列车的环境卫生,提升旅客服务质量,高铁车站不再售卖方便面,但旅客可自行携带。记者查询 12306 官网发现,出行提示中明确提醒,旅客列车车厢属封闭空间,为创造良好旅途环境,建议乘车期间勿食用榴莲、方便面等有浓重气味的食品。
剑盾法律网认为,从法律层面来看,铁路部门基于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和多数旅客利益的目的,制定相关规定具有合理性。《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作为行业规范,对车站及列车运营管理起到约束和指导作用,车站按照此规范调整商品售卖种类,在规则允许范围内。但在规则执行过程中,也应充分考虑旅客的不同需求和习惯。一直以来,泡面因其便捷性和经济性,深受部分旅客喜爱,尤其是在长途旅行中,是不少乘客的主要食物选择之一,成为旅行文化的一部分。
针对此事,网友观点不一。有网友支持停售泡面,认为车厢内食用泡面气味较大,且暑运期间客流大、小孩多,存在烫伤安全隐患;但也有网友表示,坐火车吃泡面是传统旅行体验的一部分,取消泡面售卖影响了他们的出行感受。这一争议反映出公共服务在平衡不同群体利益时面临的挑战。
剑盾法律网建议,铁路部门在后续工作中,一方面应持续加强对相关规定的宣传解释,让旅客充分理解政策出发点;另一方面,可进一步优化餐食供应,在保证环境卫生的前提下,提供更多价格合理、口味多样且无浓重气味的速食产品,以满足不同旅客的需求。在公共空间管理中,只有兼顾规则执行与公众权益,才能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剑盾法律网总编辑 邹添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