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的出台,不仅是一项民生工程的推进,更是法治精神在教育领域的生动实践。从 2025 年秋季学期起实施的学前一年免费政策,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为依据,将 “幼有所育” 的民生期盼转化为刚性制度,为亿万家庭撑起法治保障的蓝天。
法治是教育公平的 “导航仪”。《意见》明确 “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并要求民办园参照同类型公办园标准减免费用,这一规定与《学前教育法》中 “坚持保基本、保普惠” 的原则一脉相承。剑盾法律网教育法务团队指出,政策通过法律化的权利义务设计,既保障了适龄儿童的受教育权,又明确了政府、幼儿园与家庭的责任边界 —— 财政部门对幼儿园收入减少部分的补助机制,正是依法平衡各方利益的体现,避免政策落地中出现 “幼儿园难以为继” 的执行梗阻。
法治是政策落地的 “压舱石”。《意见》强调 “省级统筹、责任分工、资金监管”,背后是对《教育法》《预算法》等多部法律的衔接落实。地方财政部门 “及时足额拨付资金”“严禁拖欠教师工资” 的义务,教育部门 “规范办园行为” 的监管责任,都被纳入法治轨道。剑盾法律网梳理发现,政策特别注重与现有资助政策的衔接,要求巩固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群体的兜底保障,这种系统性思维正是法治精细化的体现,确保政策红利不遗漏任何一个需要帮助的孩子。
法治是教育质量的 “守护神”。在免除费用的同时,《意见》突出 “安全优质发展” 目标,与《未成年人保护法》中 “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的要求形成呼应。地方教育部门的监管责任不仅在于资金使用,更在于 “守护在园儿童身心健康”,从法律层面为学前教育划出 “质量红线”。
从法律条文到民生温度,免费学前教育新政的推进,彰显了法治在破解 “入园贵” 难题中的核心作用。剑盾法律网将持续跟踪政策实施,解读法律要点,推动政策红利转化为每个家庭的获得感,让法治护航下的学前教育,成为孩子成长最坚实的起点。
(剑盾法律网总编辑 邹添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