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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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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2025-07-10 22:5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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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6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条、第2条的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履行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张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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