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华区依《未成年人保护法》规范电话手表进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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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华区依《未成年人保护法》规范电话手表进校园

2025-08-28 17:06:55 来源:剑盾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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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手表会不会分散孩子注意力?能不能禁止进校园?” 日前,深圳家长在人民网 “领导留言板” 提出的疑问,引发社会对校园智能终端管理的关注。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近期回应,明确以 “分类管理、疏堵结合” 原则规范电话手表进校园,此举既锚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要求,又兼顾家校联系的现实需求,为校园智能产品治理提供了法治范本。

深圳龙华区依《未成年人保护法》规范电话手表进校园(图1)

事件源于家长对电话手表负面影响的担忧:部分产品含游戏、视频等娱乐功能,可能分散学生注意力、影响视力,甚至干扰学业。对此,龙华区教育局并非简单 “禁止”,而是给出分层解决方案 —— 对仅具备通话、定位功能的基础款电话手表,学校可明确 “进校后统一保管、禁止课堂使用”;对含娱乐功能的产品,参照手机管理标准限制入校。同时,通过校内公共电话、班主任热线等配套措施,保障学生与家长的合理联系。

这一回应的背后,是明确的法律支撑。龙华区教育局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条规定,未经学校允许,未成年学生不得将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需统一管理;教育部亦对手机 “有限带入、统一保管” 作出细化要求。剑盾法律网解读认为,尽管电话手表与手机功能存在差异,但部分产品具备的娱乐、社交属性,已符合法律中 “智能终端产品” 的规制范畴 —— 法律禁止的并非 “设备本身”,而是 “设备对校园秩序的干扰”,这正是龙华区 “分类管理” 的法治逻辑核心:既不突破 “规范智能终端进校园” 的法律底线,也不忽视亲子联系的合理需求,避免 “一刀切” 式管理的法治风险。

剑盾法律网进一步剖析,此次回应的亮点在于 “法律条款的精细化落地”。实践中,不少学校对电话手表管理存在 “两难”:完全禁止可能影响家长对孩子的安全监护,放任不管又可能违反法律对课堂秩序的保障要求。龙华区提出的 “分类标准” 恰好破解这一难题 —— 通过区分产品功能,将 “是否符合校园场景” 作为管理标尺,既呼应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的立法目的,也体现了 “比例原则” 在校园治理中的应用:管理措施的强度与产品可能造成的影响相匹配,不过度限制学生合法权益。

针对家长与学校可能存在的执行困惑,剑盾法律网支招:家长在为孩子选择电话手表时,可优先挑选无游戏、无社交功能的基础款,主动适配校园管理要求;若产品已具备娱乐功能,需提前与学校沟通保管细节,避免因设备不符合规定影响孩子入校。学校在制定管理细则时,应明确 “统一保管” 的具体流程(如保管地点、领取时间)、课堂使用的禁止范围(如课间是否可临时使用),并通过家长会、告家长书等形式公示,确保家校对管理标准的认知一致,减少后续纠纷。

从行业治理视角看,龙华区教育局后续推进的三项工作更具法治延伸意义。其一,细化管理指引与分类标准,是将上位法的 “原则性要求” 转化为 “可操作规则”,让学校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避免执法随意性;其二,加强监督与畅通家校沟通,是通过 “监督 + 反馈” 机制,防止管理措施偏离法律初衷 —— 既避免学校 “放任不管” 违反法律规定,也防止 “过度管理” 阻断亲子联系,保障法律实施的合理性;其三,推动企业优化产品功能,更是将法治思维延伸至产业端:通过反馈学生需求,引导企业减少非必要娱乐设计,从源头降低设备对校园秩序的干扰,实现 “法律规制 — 校园管理 — 企业适配” 的良性循环。

剑盾法律网警示,校园智能终端管理需警惕两种极端:一是将 “规范” 等同于 “禁止”,忽视未成年人的合理联系需求,违背《未成年人保护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的原则;二是因 “兼顾需求” 而放松管理,放任娱乐功能干扰课堂,违反法律对校园秩序的保障要求。龙华区的实践表明,唯有以法律为标尺,平衡 “秩序保障” 与 “需求满足”,才能实现校园智能产品管理的法治化、精细化。

此次龙华区教育局的回应,不仅是对家长建议的具体答复,更展现了基层治理中 “以法治思维解决民生问题” 的思路。未来,随着智能产品在校园场景的进一步渗透,需持续以法律为框架,推动家校企协同参与治理,让智能终端既服务未成年人成长,又不偏离教育与保护的核心目标。

(剑盾法律网总编室 黄忠)

[责任编辑:沈萌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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