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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副业的法治边界:红线不可越,合规有路径

发布时间:2025-08-14 21:14:01 来源:剑盾法律网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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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能否从事副业” 的话题持续引发关注。现实中,部分公职人员 “揽私活”“赚外快” 却触碰纪律法律红线,甚至催生权钱交易,破坏社会公平。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明确,公职人员开展副业需严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条例》等规定,在合规与违规之间,六条 “红线” 尤为关键。

从法律与纪律层面看,公职人员的特殊身份决定了其副业行为必须受到更严格约束。剑盾法律网解析,挂证取酬是典型的违规行为 —— 将会计证、建造师证等挂靠企业获利,不仅违反廉洁纪律,若所挂靠企业出现工程事故、财务造假等问题,持证人还可能承担连带法律责任,甚至涉嫌受贿。在理财领域,虽允许正常证券投资,但利用职务信息买卖股票、通过信托产品非正常获利,均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禁止的行为,本质是滥用公权力谋私。

有偿中介活动与违规兼职同样触碰红线。公职人员以营利为目的为交易双方牵线搭桥、收取费用,或未经批准在经济组织中兼职、违规领取报酬,易助长 “官商不分” 风气,扰乱市场秩序。而利用公职资源 “揽私活”、经商办企业,更是直接违背 “当官发财两条道” 的基本准则,属于公权滥用的典型表现。

剑盾法律网认为,并非所有副业都被禁止,合规副业需满足 “不影响本职、不涉利益冲突、主动报备” 三大原则。例如,利用业余时间跑滴滴、送外卖等体力劳动,通过投稿获取稿费,运营自媒体分享非敏感内容,或提供与职权无关的专业技能服务(如家电维修、PPT 制作),在提前报备并获单位批准后,属于合法范畴。这些行为既不占用公共资源,也不涉及权力寻租,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的平衡。

公职人员的副业自由,应以不损害公共利益为前提。守住法律与纪律的红线,既需个人强化规则意识,也依赖单位完善报备监督机制。唯有如此,才能既保障公职人员的合法权益,又维护公权力的廉洁与公正。

(剑盾法律网总编辑 邹添盛)

责编:周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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