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时政要闻
法制新闻
数智法治
视频焦点
社会关注
民情民生
政法动态
以案说法
今日关注
媒体聚焦
数据法眼
智慧司法
法制聚焦
法治观察
民生热点
警民互动
关于我们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广东
辽宁
吉林
广西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香港
澳门
内蒙古
黑龙江
网站首页
时政要闻
法制新闻
数智法治
视频焦点
社会关注
民情民生
政法动态
以案说法
今日关注
媒体聚焦
数据法眼
智慧司法
法制聚焦
法治观察
民生热点
警民互动
关于我们
您现在位置 :
首页
>
广西民生热点
移送执行适用的案件种类
发布时间:2025-07-10 22:17:33
来源:
【字体:
小
大
】
移送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由审理该案的审判人员将案件直接交付执行人员执行,从而开始执行程序的行为。
作为申请执行的补充形式,移送执行适用于以下三类案件:
1. 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
2. 民事制裁决定书。
3.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除了《执行规定》第19条规定的上述三种情况之外,该规定第109条还规定,以撤销或变更已执行完毕的法律文书为内容的新判决书也属于移送执行的情形。
责编:张鹏程
顶部
打印
加入收藏
今日关注
班主任岗位存废之争 法律责任与制度合规
AI 语音仿冒亲友诈骗:法律定性与全民防范策略
马云草原推生态项目:法律如何护航乡村振兴?
渔民捞到 “间谍鱼”:法律如何护国家安全?
湖南一 31 岁男子地下车库遭发小杀害,家属悲痛盼严惩
北京推共享充电宝自律公约,九项措施护消费者权益